汽车里大喇叭也发现了温仪的举动,先头他无暇理会她,就一直让她跟着。现在这种情况再不采取行动,那是找死。因为一直为逃避警方力量而在小巷里潜行是为了利用它的多岔路拖身,一但上了大路岔路就大量减少,这个女子的报案会对他的拖身产生无可忽视的影响。
所以他猛地停下车,在一阵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白烟之后,将车迅猛的倒回支,飞快的向着温仪冲撞。
到了这时,他不由得大恨那个房顶的狙击手。如果不是这样,自己就会至少还有一个负责拖离的同伴开车,解决这个女人,他只需抬手一枪就好,省得在这里耽误时间。
在温仪的目瞪口呆中,那辆车霍然停下,倒退,再用车尾倒撞过来,前前后后只不过是片刻间的事。温仪一手握着手机,死命的用另一只手捏车闸,同时用脚用死命踩刹车。小绵羊倒是马上停了下来,但那汽车依旧飞快的往后倒撞,温仪只惊得两眼瞪得滚圆,大脑里一片白,停车了后就完全没有半点反应。
她能追到这里已经是个奇迹,在这一天以前,她从来都是只是一个普通的迎宾小姐,长得有点漂亮是她唯一长处,什么高速反射神经和过人运能机能,一切都与她绝缘,是以她只能目瞪口呆的等死。
单手握着手机,依稀听得手机里有人声道:“喂,喂?还在吗?请清楚的说出案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现在。地点?这里。温仪模模糊糊的想着,脑中匪夷所思的还想到另一件事:自己第一次追男人,代价竟然是当场挂掉。看来姐妹们没人说错,女人一定不能主动追男人,得等着男人来追。尽管这个追和那个追意思不同,但下场都一样,挂之。
温仪傻楞在当场,史诚可没有。挨了一枪托,在被枪指着,他只能老老实实的任人把手铐自腰间举下来扣到自己手腕上。这还是他第一次戴手铐,如果不是脑袋晕晕沉沉的痛得要命,没准会感觉挺新鲜。
将两手举起,用手背擦下了一下额头流下来的血,史诚迷糊了近一分钟才意识到自己正坐在一辆逃亡的汽车里——帕萨特,他从闵华手里抢来的,又被人抢了去,摇身一变为逃跑工具。
然后他本能的试图规劝大喇叭投案自首,说到不到两句就在黑洞洞的枪口下闭上了嘴。其实史诚也知道说了也是白搭,但他就是忍不住,警察和教师的职业通病犯了——大家都喜欢说教。
随后脑子慢慢冷却下来,史诚冷静的想着拖身之计以及怎么制服这个人。再随后,史诚通过后视镜看到了骑着小绵羊的温仪。
白痴都能看出来温仪追过来的目的。
有那么一瞬间史诚心里升起一种难言的温暧,被人关心着,真好!随即勃然大怒,那该死的女人胆子真大,竟然敢追过来,不想活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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