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开了两个多小时,经过反复的研究,最后才达成了一致。决定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司机曹大可开除路籍留用察看两年处分,调离行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开除路籍留用察看两年是行政处分中直接开除之外最重的处分了,给事故主要责任者这个处分,无论是报到分局还是铁路局,都不会有人说处分太轻的,毕竟没有造成重大或者大事故,总不能直接把职工开除吧,怎么也不能把人家的饭碗给砸了吧。
事故主要责任都处理的定位准确了,其他人员的处理就好办了。副司机和司炉以及补机司机没有做好联控工作,及时阻止事故的发生,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补机的副司机和司炉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302次机车包车队队长史长富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运用车间主任栾大鹏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最后一条是主管运用副段长张军负管理责任,请求分局给予处分。
第二天,古江列车的处理意见也报到了分局安监室。给予事故次要责任者运转车长张俊成行政记大过处理,调离运转车长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给予运转车队长张成武行政警告处分,主管安全副段长郑和明负责管理责任,请求分局给予处分。
桐水铁路分局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对古江机务段和古江列车段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在同意了古江机务段和古江列车段提报的处理意见同时,决定给给予古江机务主管运用副段长张军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古江机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写出书面检查,责令古江列车段主管安全副段长郑和明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定古江机务段和古江列车段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不合格单位,扣发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全部押金!
被定为安全生产责任状不合格单位,古江机务段和古江列车段的损失就大了,这个损失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与下面的职工关系不大。一方面被定为不合格单位,古江机务段和古江列车段全年就失去了各种评先的资格。另一方面,两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不但拿不到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兑现奖,而且还把押金搭了进去。
这个安全生产责任状兑现奖金可不是个小数目,古江机务段是行车一类单位,年初段长和党委书记与分局长和分局党委书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上交押金1万元,如果到年底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上所规定的安全目标,则1比1奖励1万元钱,没有实现,则扣罚押金。这个时候段长和党委书记每月的工资也不过六七百块钱,一年的工资也挣不到1万元钱。副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奖金是6千元钱,包括副段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和总工程师等人,这回是损失惨重。
古江列车段虽然是行车二类单位,可段长和党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兑现奖励也有6千元钱,副职的兑现奖励是4千元钱,一个次要责任不但拿不到奖励,抵押金也被扣罚了。
处理意见出来后,桐水铁路分局主管运输的副分局长谭木林给陈天仁副局长打电话汇报和沟通这个处理结果,陈局长表示同意这个处理结果后,谭木林才安排分局安全监察室把这个处理结果报到铁路局安全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