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已经没必要再去遮掩什么了。
阎乐的心中,涌动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暴虐之心,圆脸因紧张和兴奋,而变得扭曲丑陋,他挥舞着宝剑,大声的喊喝着。身后的亡命之徒毫不犹豫,举起兵器,冲向了那一群忠诚侍卫。
……
宫殿外的喊杀声,越来越小。
胡亥看着空荡荡的宫殿,不由得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
他举起火烛,点燃了垂在大殿中的布幔,随着熊熊的火光燃起,他忍不住扯开嗓子,放声大笑。
在这一刻,他已经完全醒悟了!
但已经晚了……忠于他的臣子们,被他杀了个精光;还有那些疼爱他的兄长姐姐,也都已魂归九泉之下。我虽然后悔,但既然已经做了,后悔有个甚用处?六年之后的嬴胡亥,已经不是那个在苎罗山看着贼人而瑟瑟发抖的嬴胡亥了……至少,我是这八百里秦川的君王。
阎乐带着人,冲进了大殿。
可迎接他的却是熊熊大火……
胡亥稳稳坐在书案之后,用手中利剑一指,大声喊道:“阎乐,朕就算是死了,也绝不放过尔父子。”
利剑翻转,胡亥心一横,手上用力,自刎在大殿之上。
鲜血,喷溅在书案上,溅在了始皇帝的那部书简,更喷溅在了冲上丹陛的阎乐脸上!
阎乐倒是真没有想到,嬴胡亥居然在这最后,显得如此硬气,如此的决断。他呆立半晌,突然间醒悟过来,大声叫喊道:“快点,快点救火!”
为什么要救火?
这兴乐宫中,还有许多重要的东西。
特别是李斯监造的那枚传国玉玺,更是他父子将来投靠刘邦的一个重要物品。如果这大火蔓延起来,就算玉玺无碍,可想要找到,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是,兴乐宫大殿之中,布幔无数。早在阎乐冲进来时,大火已经燃烧开了。想要在瞬息间扑灭,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阎乐指挥人手扑灭大火,场面极其混乱。
却没有人发现,一个黑影从兴乐宫的寝宫之中溜出来,顺着一条狭长的夹道而行,悄然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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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水之畔,楚军大营。
刘邦在入夜之后,升帐点将,召集众人前来。
张良坐在他的下首,如白玉般的面容上,古井不波,显得非常平静。可是从他的双眸中,却流露着一种不平凡的兴奋之色。他双手拢在袍袖里,以免被旁人看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阉贼赵高,已决定在今夜动手,诛杀秦王。”
刘邦的声音也有点颤抖,“我等能否成就大事,就在今夜决定。如今,霸上秦军疏于防范,我要趁机冲过霸水,渡河击之……诸公,我等自沛县起事,辗转流离,如今这天命,当归于我等。”
“武安侯天命所归,我等自当效死命!”
刘邦当下,也不再赘言,立刻调兵遣将,分派任务。
以庄不识所部为疑兵,以吸引霸上秦军的注意力,同时命刘肥和朱句践率部渡河,强攻蓝田大营。以周勃所部为前军,攻击霸上,刘邦亲自率张良、樊哙等人,为中军随时出击。
而后军人马,则交由夏侯婴和周苛两人。
待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刘邦下令全军行动,二更后渡河出击。
“过了今夜,这八百里秦川,当尽入我手。”
刘邦耐不住兴奋之情,对张良说:“子房,如此一来,依照那天命谶语,我刘邦才是天命所归!”
说到高兴处,他忍不住用力的拍了两下大腿。
而张良只是微笑着点头,而后闭上眼睛,努力的平息着自己心中的那一份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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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刘邦调兵遣将,准备向霸上发动攻击之时。
泾水河畔的驰道之上,一队队,一列列黑色铁骑,正风驰电掣般的掠过。
轰隆隆的蹄声,在夜色里回荡于天际之中。一匹匹高头大马背上,跨成雄壮的黑甲骑士。
清一色长矟长刀,黑盔黑甲。
火红色的大纛,在风中猎猎作响,玉龙张牙舞爪,随着那旗面的抖动,似活了一般,欲破空而去。
一座山丘上,刘阚催赤兔嘶风兽冲上去,然后勒住战马。
在他身后,紧跟数十名亲兵小将,全都是顶盔贯甲,威风凛凛。
“大王,儿郎们自出萧关之后,日夜兼程,已经有一整日未曾休息过。前方就是中山,过了中山,就是可以看见咸阳宫了。您看,是不是应该让儿郎们稍事休整一下,再做行军打算?”
说话的人,是黑旗军校尉李必。
刘阚摇摇头,“楚军攻入关中,咸阳朝夕将破。
正所谓兵贵神速,我军此次以八千骑军入关中,乃是一支奇兵,更需出其不意,才能产生效果。
如今巴蜀兵马,已暗度陈仓,兵出子午谷。
这正是天赐良机,一举将楚军击溃,而后就可以顺利接掌咸阳。休息不得……李必骆甲,你二人传我将令,让儿郎们再加快行军速度,务必要在天亮前渡过渭水,自楚军后方,发动攻击!”
李必骆甲二人,立刻领命而去。
刘阚则立马与山丘之上,看着如黑色洪流一般席卷而去的黑旗军,眼中闪过一抹狰狞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