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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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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此时他们还都是别人的属下,可在刘稷看来,两人的情谊已经根深蒂固了,说话之间完全没有顾忌,甚至......

外表粗豪的李嗣业,心思只怕也不那么单纯,如果这番说辞只是无意的话,他倒是有些佩服对方的情商了,因为这些看似不敬的言辞,用得实在是恰到好处。

得罪一个就快要死的上司,会有多大的风险?却在无意中拉近了两者的关系,只要段秀实没有举告的心思,就必然要倾向于他。

刘稷自失地一笑,是不是情报人员的职业惯性,总会把人性想得复杂一些?

他无意中的这个动作,被段秀实看到了,却是另外一番理解。

“五郎不以为然否?”

这一声,背对着他的李嗣业也转过头来,在两人灼灼的目光下,刘稷从一个漆盘里抓起一小撮胡香,同时手上还在转动,这些后世叫做‘孜然’的撸串神器,被均匀地撒在上面,在烧滚的油脂作用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异香一时间弥漫开来,三人的神情都是一振。

“某怎么瞧得,五郎好似变了个人,往日里,他怎肯干这种事?”李嗣业终于看出不对了。

段秀实恰到好处地补了一刀:“还干得如此细致。”

吃人还不嘴短,真不愧是好拍档,刘稷腹诽了一句,用短刀一刀刀地将表面已经烧得焦黄的那一层割下来,盛在漆盘里,递给两个吃货。

两人早已经喉咙发紧、唾液横生,接过盘子,也顾不得烫,就这么上手,抓起肉片往嘴里塞,一边吸气一边啧啧称赞。

“嗯,好炙!痛快!”

炙是古时对烧烤的说法,两人的胃口都不错,很快,堆得满满的一盘子肉片就见了底,放下盘子,李嗣业毫不在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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