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夫则不以为然:“猎犬混斗,血性大发,也会咬伤主人。更何况,猎犬是用来打猎的,如今狡兔未死,飞鸟尚在,岂能急着弓藏狗烹?”
他的眼光,亦不局限于北地境内,而投向了广阔的远方。
“拿地图来!”
尉史们连忙将北地郡地图挂了起来。
黑夫与陈平踱步到地图处,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过去数十年前间,每逢秦军征募戎骑,戎人争相应募,究其缘由,除了戎人性格坚刚勇猛,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外,还因为征伐六国,他们可以得到赏金,夺得的财物也能归其所有。”
“天下一统,两年来,戎骑无用武之地,又不敢滋扰编户齐民,只能相互倾轧,私斗成风。”
“若如今,境外之地,有新的猎物,可以让他们去撕咬掠夺,甚至抢占其肥美草场呢?五部难道还会守着大原,无动于衷?”
陈平心中一动,他亦知道,黑夫来做北地郡守,是秦始皇“西拓”大计划的重要部分。陇西郡李信的目标是河西,上郡羌瘣、冯劫的目标是匈奴河南地,云中郡蒙恬的目标是被匈奴夺走的赵九原城、高阙塞,黑夫作为计划的首倡者,又岂会没有自己的目标?
“郡尉看中的狡兔与飞鸟,莫非是……”
陈平的目光,找到了地图上的萧关,接着视线往上。境外大多数地方一片空白,被绵延沙漠和山脉占据……
但也并非一无所有!
没错,黑夫早已找准了心中的猎物。
它位于长城之外,萧关之北,贺兰之南,大河之畔!
黑夫找到了它大致的方位,手捏成拳,重重砸在上头!
“这里,有一块流淌着蜜和奶的地方!不仅能让大原五部移居驻牧,也能建立新的县邑,让移民去开辟屯田!”
那里,后世称之为“灵州”“银川”,它还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
塞上江南!
……
十月已至,萧关以北六百里外,更早早感受到了来自北方的寒意。
一位年十八九,头戴金冠饰,身披黑豹裘,背负强弓,脚上踩着鹿皮靴的青年贵族,正骑着他那匹火红色的骏马,奔腾在枯黄色的草原上,骏马四肢修长,腿蹄轻捷,飞驰向前,将身后一众匈奴骑手远远抛在身后,最先抵达了毡帐!
青年勒马回首,高高举起自己的弓,他是这场竞逐的胜利者!
“贺兰!”身后陆续抵达的匈奴骑手欢呼起来,将他们的毡帽抛向青年马蹄下,以表示对他的佩服。
“贺兰!”毡帐处等待许久的匈奴女子们,也笑着跑过去,伸出手,圆圆的脸仰起,渴望得到王子的垂怜。
但青年却对她们不屑一顾,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肩负银白霜雪的贺兰山峦,看上面的雪花被大风吹拂,落到半山腰上。
“贺兰”,在匈奴语中,是骏马的名字。他喜欢这座山,喜欢它脚下的冬季牧场,尽管这只是匈奴众多领地的其中一个。
因为王子觉得,这座山,与他有某种神秘的联系。
出生的那天,大巫便将血淋淋的他高高举起,放到马背上,宣布了关于王子的预言:
他,匈奴头曼单于之子,挛鞮氏的冒顿王子,未来注定是一匹,奔踏万里的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