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宇对这种组织很感兴趣,连忙询问详情,他知道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流行各种俱乐部,比如《八十天环游世界》里主人公就是在俱乐部里打赌才开始那趟非凡的旅行的。
根据威廉.格伦艾克的介绍,这种读书俱乐部其实也就是一个私人图书馆性质的组织,就是一群喜欢阅读但是又买不起太多书的人组成的,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书籍可不是太便宜,一套精装三卷本的小说要30多个先令,折合一个半英镑。即便是便宜一些的杂志,就是那种每月刊登连载小说的杂志,一本也要1个先令多,对于大多数人也不太容易承担。
所以就有了这种组织,会定期统计会员希望购买的书籍杂志,然后通过俱乐部的成员每月会费进行采购,里面的会员就可以分享或者说借阅这些杂志、书籍了。
根据威廉.格伦艾克的说法,他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但是这种俱乐部基本上不会允许女性加入,所以只能以他的名义,然后每月只要3个先令的费用,就可以借阅杂志和书籍了,对于喜欢看书的她来说很是划算。
如此一说,荆宇倒是对这个年轻人的姐姐很是好奇,不过即便是在英国,这个时代一个男子如果打听一位女士也是非常失礼的行为,所以他只能把好奇放在心里。
接着荆宇就把另外一些文章也给了他,让他带回去继续帮自己整理文稿,虽然他觉得威廉.格伦艾克接过去的时候似乎情绪有些不对,不过他的注意力并不在这里。
等待他离开后,荆宇就开始考虑自己现在的‘可发表作品’,目前已经整理好的就是修改过的《一碗阳春面》、《绿门》、《最后一片藤叶》三篇文章,他决定要投到三家杂志社。
至于为什么选择三家杂志,那是因为如果选择一家杂志,万一被对方拒稿再投另一家,中间的时间就托的太久了,他干脆将整理好的三篇文章先邮寄给三家杂志,然后看那家先采纳,以后就有限投这家。
而且他会采用不同的笔名发表,原因也是很简单,一家杂志一期不可能为一个作家发表几篇文章,即便是他们都采纳录用,恐怕也要分成几期发表,但是如果荆宇用几个笔名的话,那么也许对方就会在一期杂志里录用几篇他的稿子。反正荆宇又不打算在这个世界里当个闻名的作家,挣钱才是他的目的。
不过这些事情就不用麻烦那个助理了,他只要整理好稿子,然后再让小厮帮他投递出去就行了。
对于文稿他又反复检查了几次,确认没什么问题后,就分别用不同的笔名写好了投稿信,然后封好放到了抽屉里,等待寄出。
然后他就开始继续今天的‘写作’大业,等又完成一部短篇小说的‘创作’后,荆宇就停了下来,他现在手头已经有了十几篇短文,而且内容都是他精心挑选适合对外发表的,只要等到威廉.格伦艾克再帮他整理好后,就可以对外投递了。
这种翻译再创作对于荆宇来说也是非常的劳累的,写到现在基本上不用怎么修改内容只是改改名字就可以直接用的短篇小说基本上已经被他用的差不多了,剩下的短篇里就需要对文章结构进行修改,再加上要把中文翻译成他熟悉的那种英文,就更辛苦了,所以他的‘写作’速度越来越慢,即便是他已经比较熟练了。
如果能有人告诉他这个世界有什么小说可以直接抄就好了,荆宇心说,威廉的姐姐似乎看了很多书,也许可以问问她这方面的内容,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和自己的世界差别更大的话,也许可以直接把自己世界这个时代的名著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