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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 第十七章 第一次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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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节

本法院宣判,丹丹杀人一案,属于正当防卫。因本人态度极好和配合法规,现在宣判,有期徒刑五年!!!

司机道,小弟!来多吃点,这些东西可是这里有名的招牌菜。

韩冲道,谢谢大叔!那我就吃了!!

吃!多吃一点。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现在身无分文,妹妹也没有找到。

这样啊!!你看这样行么?我有个朋友在前面是开修车厂的。吃完饭我带你去他那里做事,行么?

行!可是不知道要不要我,我什么都不会。

洗洗车总会吧,就算不懂,学学就会了嘛。。。

噢!

无路可走时,贵人来相助。就这样司机带他到了朋友修车厂。介绍过之后,并说明了来历。看在司机的份上,修车厂老板将韩冲留了下来。先做学徒,从洗车开始。

司机临走前从腰包取出一千元塞给韩冲,叫他做生活费,买点生活用品之内的。

韩冲说不用那么多,于是就拿了五百,向司机保证,五百元是借的,发工资一定还。

韩冲总算是解决了燃眉之急,有了这个落脚之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干,至于雨兮现在是没办法找了,只有先等等再说。

第九十六节

雨兮道,晴姐,我哪有十七岁呀,我十六都还不到。

晴晴道,呵呵。傻瓜!!!

阿天道,兄弟!走,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阿峰道,一言为定。'唉。。'他们呢?

在后面吧!!

四人进了酒吧开了个包厢,又是喝酒又是唱歌,有说有笑。。

阿峰道,小妹看起很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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