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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日子,黎绯绯渐渐习惯。习惯他只会与她缠面,却鲜少交谈。习惯他缠面时极致温柔,醒来后却极度冷漠。习惯他总在夜深人静时突然出现,又在黎明前离开。习惯他总是忽远忽近,忽冷忽热。
其实她从未了解过他,只是最初的惊鸿一瞥就坠入情网,无法自拔。她对他的所有了解,全是来自学校荣誉室里写着的简介,然后是她从报刊杂志上收集的新闻消息,仅此而已。
她爱他,卑微地爱着,所以他对她的全部,她都接受。除了抽屉里的卡和钱。也许想保留这点自尊已经微不足道,显得多余,可她不愿意让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缠在一起。她只想单纯地爱着,不能忍受自己像随时召见的技女一样接受施舍。
要养活自己,就必须工作。凭着优秀的履历,黎绯绯很快在一所学校找到了工作,成为一名老师。她喜欢这份工作,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喜欢在孩子们的笑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
工作一安定,黎绯绯就收拾行李,搬进了教师宿舍。
发现她搬走后,庄晟天难得地给他打来电话,声音淡漠:“为什么搬走?对公寓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黎绯绯解释道:“我找到了工作,在一所中学当老师。学校安排有晚自习,住在学校比较方便。”他从未问过她平日里是如何过的,他当然不知道她找了份工作。
“为什么要找工作?给你的钱不够用吗?”他的声音越发冰冷。
“不是的,我还年轻,应该要工作的。我可以养活自己。”是的,她的感情纠缠着,不代表她只能依附着他生活。她必须独立,必须工作,这是她自尊的底线。他给的钱,她分文未动,一直放在抽屉里,只是他从不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