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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多喝热水,一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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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不饿,你们中午点了很多食物,有两样还是我做的。”杰西笑道。

“点的多没错,但和我一起吃饭的是奥尼尔啊,他能吃五人份的食物,我哪里抢得过他?东西都被他给吃了。”郭旭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

杰西单手捂嘴,被他那副贱样逗乐了,二重身永远不会做这种事。

“你和奥尼尔很熟吗?”杰西好奇的问。

“是啊,胖子开完新闻发布会还说来找我呢,这不是单独约会,你不用害怕,不如我们边吃饭边聊?”

有人一起,意义就不同了。杰西笑问:“你兄弟说生病了,你一点不担心吗?”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他是成年人,就算真的感冒发烧,不吃药都能好,只需多喝热水,当然女生不行。”

“为什么?”杰西顺着说了下去。

郭旭叹了口气:“因为我女朋友就这么分的,她经常感冒,我每次都劝她多喝热水。”

杰西又笑了。“你们兄弟俩的差别太大了。”

无论国内国外,“多喝热水”这句话最好少说,容易被嫌弃。

杰西不抵触和“尼克”一起吃饭了,“杰森郭”根本不会开玩笑,工作努力但人很乏味,眼前这位要有趣得多。

郭旭让杰西选地方,去了一家半夜店性质的餐厅,主打巴西美食。

这非常合郭旭的胃口,前世他就经常吃巴西烤肉。如果说除了足球以外,天性散漫的巴西人还对什么了解最透彻,那肯定非牛肉莫属,巴西餐厅菜单里的主菜一多半都是各种烤肉。

他们还点了“黑豆饭”,这个号称巴西“国菜”,已有数百年历史。最早是贫穷的奴隶把农场主丢弃的猪杂捡回来炖黑豆吃,后来竟演变成了巴西名菜。现如今黑豆炖完后汤汁浓厚,再配以猪耳朵、猪尾巴、猪肉香肠等,十分下饭。

阿萨伊则是郭旭的最爱,“Aca”一词源自印第安土语,是一种浆果。

“Aca”的果肉呈紫红色,味道独特,介于巧克力和西梅之间,简直就是纯天然的冰淇淋。据说住在巴西北部的土著人终生把它当粮食吃,身体因此格外强壮,这东西还能杀死癌细胞。郭旭喜欢加冰的阿萨伊,口感很棒。

杰西原本想带郭旭品尝独特的巴西美食,没想到郭旭虽然在厨房里手艺不行,却是个超级吃货,评价起美食来头头是道,对巴西食物非常了解,并品尝过几家名店。其中有三家杰西也去过,一听他形容就找到了共同语言。

聊起米其林三星餐厅,郭旭比杰西更懂,杰西能和米其林名厨学艺很幸运,经济条件却不允许她去吃米其林三星。郭旭是想吃就吃,没任何经济压力,他还能用大白话说出一些名菜的特点,味道。

“难道你们家是有钱人?杰森为什么要住那种公寓呢?”杰西疑惑的问。如果不是有钱人,他怎么可能去过这么多有名的饭店?总不能全是奥尼尔请客吧?

“我是有钱人,但杰森不是,他想靠自己闯出名堂。我们这方面有分歧,他喜欢做饭,我喜欢投资餐厅。”郭旭微笑道。

然后他说了开披萨连锁店的事,地球一就快开起来了,钱都是他投资的,计划书他也看过,有专门人才帮忙打理生意。

他没去经营,却足够了解,杰西是行家,一听就以为他真的做这个的,并且承认这种新型披萨店很有前途。

郭旭说店开在西部洛杉矶、菲尼克斯,她一时无法去求证真假。求证了也没意义,明天她就忘掉了。

郭旭和二重身不同,他擅长引导话题,和人聊起来一点不闷。晚饭没吃完,他和杰西就很熟了,因为这张脸,他们是真正的一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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