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或许,只有这样的矛隼,才是真正的海东青,才能被称之为万鹰之王。”
丁翔大胆的做出猜想,也坚定了一定要把它救活,还要养在身边的打算。
任何一只灵禽或是灵兽,都是极其珍贵的。但在大自然中,它们的灵根又只能白白的浪费。就如千里马遇到伯乐,哪怕是志在千里,亦无发挥之地,只能拉套驾辕,被当成驽马空耗一生。
而留在丁翔的身边,那就不一样了。浴体灵术,可以激活它们体内的灵根潜力,最大可能的让它们成为名副其实的通灵奇禽、妖智异兽。
听了丁翔给出的理由,老杨无神而浑浊的老眼也为之一亮:“这位小兄弟……你若真能救活它,我不但把它白送于你,还会感激你一辈子。”
成吧,别“感谢你八辈祖宗”就行。为了能够避开众人施展灵术,丁翔在得到了老杨的承诺后,便主动提出与众人分道扬镳。
早在丁翔还在南疆时,张绣便因为FlyShow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一起突发案子,而先行飞回了波特兰——要不丁翔也不能这么得瑟的在帝都一天都没停留,便赶来了鹰屯不是?
打着找地方带小白(丁翔给雾里白起的名字)去求医的旗号,丁翔在距鹰屯不远的J市与送他过来的范老三挥手而别。
鹰友群的成员们还要在鹰屯附近逗留一些日子,新买的鹰还要经过一些必要的训练,才能够真正的成为听从主人命令的爱宠。
而丁翔则在J市找了家宾馆,休息了一晚后,便带着已经恢复了大半的小白租车返回L省老家。
小白的问题并不大,只不过是因为它绝食的时间过久,差一点快要被饿死了。而当丁翔试着把灵气缓缓的输入它的“天灵”时,它便已经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
喝了些灵液,又吃过了丁翔为它准备的大块鲜肉,再加上一次洗筋伐髓般的浴体灵术,现在的小白除了依然瘦得有些不成样子外,至少在精神上已经完全……应该是超过被捉住之前的状态。
那双凶戾的鹰目,在望向丁翔时,目光也温柔了许多。它很清楚,是眼前的这个人救了它的命,还给了它“新生”,在它那不大的脑容量中,它“鹰生”第一次的开始思考飞翔和捕食之外的事情。
譬如说亲情;又譬如服从;甚至还有……守护。
丁翔倒是没有打算教它太多。他有经验,牧场里的那几些灵兽,都是在启智后越来越聪明、越来越人性化的。因为经过了启智,它们变得学会思考和判断,更通俗一些就是它们具有了学习能力。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对于这些灵禽异兽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一旦它们懂得了学习,同样也会不断的进步。
就比如小狐狸,钱胖子打来电话说:“阿呆嫌弃胡凌君煎的牛排火候不好,都开始学着自己煎牛排了。”
你能想像一只小狐狸,穿着厨裙,站在厨房里煎牛排的情景吗?可丁翔没有任何的意外,他只是笑了笑,这让电话中献宝似的钱志豪很是失望。
“翔子,你这儿成精的已经不少了,你能正常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