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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引狼的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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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光也摘下面具。

阿鲁台这才发现,拿尖刀抵着他的狠人,原来不是个瘦小的姑娘,而是个还未长成的小少年,生就一张绝色的脸。摇光极肖母,与霍红莲的长相除了那对英气长眉,几乎没有特别相似的地方,但不知为什么,阿鲁台却突然就感觉到与霍红莲如出一辙的血气。或者,那是他不断败给霍家人造就的心理阴影,从而形成了本能。

他从不知道,一个十余岁的小孩子,能笑得那么冷森森,令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要杀我!”他怒喝,但发出的仍然是喉咙里的咕噜声。

摇光笑,笑得咬得一口小白牙,咯吱咯吱的响。他反手把牛耳尖刀别在后腰上,从靴筒里抽出另一把短刀。那刀是西北军民们剃羊肉用的,窄而尖,刃口长,刀柄也长,出鞘时闪闪寒光,看起来更加锋利的感觉。

“我姐姐说了,报仇就是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过,虐杀就不必了,生儿子没屁*眼儿的混蛋龟孙子才会这么做。”摇光生得这样好看,可学着霍家军的兵痞子们说话,却又是顺溜又是自然,就好像他从小到大都这样说话行事。至于他口中的姐姐是谁,阿鲁台来不及多想。

“所以,我给你个痛快。”摇光高高举起短刀,“你记着,到地下阎王爷问起,就说若有来世,定做那猪狗不如的东西,才能偿还你对霍家、对我宁安边民犯下的种种罪行!”

唔……唔……唔……阿鲁台目眦欲裂,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可他动不了,扑通一下侧摔倒在地上,像一条丑陋的虫子那样在地上扭动,正好左侧向上。

他真怕啊!真的害怕极了!曾经,他以为他不怕死,他觉得自己是鞑靼的英雄。天生的王者。可现在才明白,从前不怕,是因为死亡从未如此之近,近到死神就贴在他的背上。在战场上的时候。他虽一直战败,却始终站在后方,有勇士护卫。从前在和哥哥们争夺王位时,他惯被轻视,只要装得卑躬屈膝,危险就不曾降临。

只有这刻,用大赵话来说是人为刀俎,他为鱼肉,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而摇光笑着。眼眶却红了,近乎用尽全身的力气,随着短刀的寒光自上至下,狠狠刺入阿鲁台左侧的第二和第三条肋骨之间。其用力之大,刀刃完全没入。外面只余刀柄,还发出嘭的撞击之声。

阿鲁台发出最后的哀鸣,自此悄无声息。身子倒是软了,像一摊雪化后能掺着腐草的烂泥。

琉璃闭上眼睛。

摇光,最终还是选择了手刃!尽管之前她对他反复讲过,阿鲁台有更好的用处,更好的死法。若把阿鲁台从暗狱中偷运出去。丢回鞑靼人的土地,他会死得更惨。干爹事实上是死在自己人的手里,是被一道假的圣喻所骗。那么,让阿鲁台也死要鞑靼人手上,才是最好的报复。

或者阿鲁台以为,他回去就能活。可那纯粹是个笑话!西北那边传来的消息,鞑靼人碍于面子,囤兵边境,向大赵讨还自己的王上,其实完全是幌子。他们内部。已经有五六股势力冒出来,为争王位而斗得你死我活。

阿鲁台本就不得人心,现在好不容易不再挡别人的路,是别的野心者的天赐良机,谁会想他回去?就算他出现,也没有人会承认的,会被污蔑为假冒,死得会更快、更惨。甚至,谁先杀了他,谁就能在争位中占先。所以,他会是人人争相杀之的猎物。让他拼命逃窜、惶惶不可终日后再死,不是更能安慰干爹的在天之灵吗?

最重要的是,鞑靼内部越乱,对霍家新军越有利,越有需要强盛起来的官方理由。阿鲁台不是喜欢给大赵当棋子吗?那不如当个够好了。

可是摇光还小,必须给他的愤怒宣泄的出口。所以琉璃只讲道理,却让他自己选择。

如今……可惜了。

而心中大叹可惜的,不仅是琉璃一个,旁边的袁丹青和精瘦男子同样不忍看这场景。当然不是可怜阿鲁台,却是心疼这样好一只引狼的肥羊啊,白白杀了。要说殿下得有多喜欢琉璃小姐啊,这样能左右大事的任性,也由着她。

“我们走吧。”只听琉璃轻声道,接着,是低低的惊咦声。

袁丹青连忙转过头,发现琉璃指着“死了”的阿鲁台,讶然看着摇光。后者呢,笑得一脸小狐狸样。瞬间,袁丹青有种错觉:摇光不是琉璃的弟弟,是他们郡王的。那种算计别人成功后的神情……简直一模一样啊。

“他没血。”精瘦男子同行半天,这时候终于说出三个字。

“没死当然没血。”摇光耸耸肩,一脸无所谓,“不过肋骨断没断不知道,毕竟刚才我还挺使劲儿的哪。”又顺脚踢了踢不动的阿鲁台,“这软蛋,是吓死过去了,拿刀刺几下就醒了。”

“我明明看你……”看到这小子的刀,整柄没入的啊。难道他眼花?不,不可能。

摇光继续笑,单手拎着那短刀,蹲在地上,猛戳几下。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刀刃尽缩入了同样长的刀柄,却原来有机关,是活动的。

琉璃不禁失笑,居然有失而复得的感觉。

“这位小爷,您这招跟谁学的?”袁丹青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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