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欢跟苏苏苏不太熟,也不好意思多花人家的钱,只买了两份凉菜,五份肉菜,十份素菜,要了二十份米饭。
因为是苏苏苏请客,所以胡欢就跟她坐到了一张桌子上,同桌的还有几个女同学。
这些女同学,从没在食堂见过胡欢,还是都挺好奇的,有个女同学扒了一口饭,也没把话压下去,就按耐不住的问道:“胡欢,你和凌霄什么关系啊?为什么她总请你客?”
“表姐啊!”
“哦哦哦!原来是表姐。”
“张明宇为什么也总请你吃饭?”
“表哥!”
“我去,你们家人口这么多?”
“上次那个请客的帅哥呢?”
“当然也是表哥了,我家表姐表哥多,好大一家子人口呢。”
几个女孩子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她们算是想明白了,胡欢却一阵无语,他人生经验丰富,智慧通达,当然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场面。
这种时候,说真话麻烦大,随口一个善良的小胡话,对大家都是好事儿。
反正他也不愁凌霄会辟谣。
张明宇更不会。
至于吴越,跟大家就不是一个生活圈子,连碰到碰不到。
就算辟谣了,先入为主的人也不会相信。
呵呵,人类!
听到胡欢说,凌霄是表姐,苏苏苏眼睛微微一亮,对胡欢就更热情起来,还起身去替他盛了一碗汤。
胡欢差点就下意识,想让对方喂他,但一想到对方不是凌霄,就只能叹了口气,闷闷的自己喝。
他忽然又想念,周丘生所赠的机械女神了,暗暗忖道:“机械神教不知道把机神术推演到什么地步了。至少这个机械女神,能够帮我剥水果吧?剥虾,扒蒜蒜,拍个黄瓜什么的总能干吧?”
“那个叫什么海克塞尔的,一个女的,她也没这方面的需求,抢我的机械女神干嘛?”
“就算是磨豆腐,她也凉啊!”
九三年,材料工业还没那么发达,并没有拟真皮肤之类。胡欢也检查过,那玩意全身都是合金,只是设计精巧,看起来跟真人无异,但身上都是硬邦邦。
全身哪个部位都比胡欢的硬。
总而言之,这是一件正经的玩意儿。
“本来想早上去找海克塞尔,拿回我的机械女神,结果被班主任逮住,看着我上课了,下午抽空去吧。”
“丘生送我的礼物,决不能落入他人之手。”
胡欢想念机械女神的时候,周丘生正打开远程监控,通过机械女神的双眸,观察情况。
他当然就只能看到海克塞尔,这位老先生,本来就倔犟的短发,忽然就竖直了,忍不住叫道:“胡生有些手段啊!”
“居然连红日集团的金花雀都搞到手了。”
“两人若非住一个房间,我绝不能在这会儿,看到海克塞尔换内衣。”
“会长针眼啊!”
“不能看了,要换个角度。”
其实海克塞尔并没有什么香艳镜头,她就是脱去睡衣,换了出门的外套而已。
今天的海克塞尔,换了一身这个时代的美国大妞,最常见的牛仔长裤,白衬衣搭配花色外套,脚下是一双马丁靴,头发在脑后挽起一个简单的发髻,看起来清爽又美艳。
周丘生通过机械女神的双眸,把周围打量了一遍,当他看到窗外的一个熟悉建筑,露出一个微笑,自言自语的说道:“原来是在北京,我就知道这个老狐狸,从不肯相信人,就连老朋友都提防一手。”
“我问他在身地方,他都不肯说,但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他这种老古董,如何能够跟得上潮流?”
“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始终取得最后胜利。”
“自然哲学才是新法的未来。”
“什么天演术,原虚法,物神术,机神术,古典魔法,统统狗屁不是,违反自然科学的玩意,注定要被淘汰。”
“我这就去给小胡好好上一课,现在就让助理买机票,明天下午,就去请他喝下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