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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嫁什么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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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误会,其实静儿冰雪聪明,记性极好。打小起,虽说不上过目不忘,但读过三五遍的书籍立马就能一字不落的背诵,更能自发联系上下文、对比同类,可谓“一窍通、窍窍通”,都不用多加提点的。

正因为如此聪慧,反而在修真的途中,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记忆力好,观察力佳,生活中注意的事情就多,心思容易杂乱。旁人忽略的小事,如今天吃了什么饭,穿了什么颜色衣,跟谁说了什么话,她样样记得――对于一个要专心致志修仙的人,这样的记性可不是好事。想想,数年之久的某月某日,她还能清楚的想起自己曾干了什么,就像电脑残余的无效软件,会拖累整体的效率啊!

仙云宗主,也就是静儿的师傅,苦恼于此事,花费了好大心力,综合门派前辈的手札、典籍,终于创造了一门最适合静儿“遗忘”的功法:《幻梦心诀》。

此心诀没有任何威力,唯一的功能在于,当静儿睡了一觉后,当天之前发生的事情,除非必要的、重要的,否则一切都像是在“梦境”发生――一觉醒来,大部分被筛子筛选,漏掉了。

徐鹏程很不幸,就是那被筛选、遗忘的部分。

外人可能觉得,徐鹏程俊美翩翩,有玉树临风之姿,加之身份不同,年少富有,是个前途明朗的公子哥。而方少华长相中平,家世更是普通,掉进人堆里都找不出,不值得关注。

可对于静儿来说,一个五系俱全的废灵根,跟一个水土木三系的杂灵根……当然是后者稍微强一点。“徐鹏程”这个名字,之所以还有些印象,能被想起与“鸟”有关,那完全是因为贞儿在她面前,兴高采烈说过N多遍“小鹏哥哥”啊!

严静眨巴眨巴眼,无辜的望着,全然不知道,自己无心之下的话语,已经大大得罪了心胸不甚广阔的徐鹏程。

眼角抽抽,脸色阴沉的能滴下水,头顶上好像有乌云笼罩的徐鹏程,忍无可忍,暴跳道,“你居然忘了我的名字?你居然不记得?”

他这么金光闪闪、这么英俊潇洒,比金子招牌还要发光发亮啊,要长着什么样的眼睛,才能无视啊?

“你眼睛有毛病!一定有毛病!”

此一时,什么“佳人难寻”、“动人美色”,徐鹏程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让他在母亲、兄弟面前丢尽了脸面,他、他恨不能从来不认识!从来没见过!

罗爱爱吃惊的捂住嘴,随即两只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弯成好看的月牙儿,命人把直跳脚的徐鹏程带下去,

“不错不错!若是被美色所迷,终究脱不了虚荣肤浅……真难得,是天然的璞玉呢!”

她越发看好了,原本对静儿三分的心思也变成五分,眯着眼,心理打起了小算盘。

有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若是能天天相处,何愁好事不成?何况,她也需要调、教下未来儿媳,看其资质、悟性如何,能不能让她“十分”满意啊!

于是乎,她不顾严谦、方少华的意思,强行留客――“你们都是程程的朋友,自小就玩的好,可一年到头,上过几次门?算什么朋友兄弟?勿用多说,再说就是瞧不起我儿子程程,瞧不起我罗爱爱!”

霸道的风格,不愧是罗家女。

……

香樟里树盖浓密,微风吹拂,翠玉般的叶片耀眼的映着阳光悠悠颤动。沿着一条蜿蜒曲径,被“请客”的严谦等人,跟随着领路的青衣婢女,向“知秋居”走去。

入目的美景,和满口清新的气息,让人烦躁的心情安定下来。

不久,到达知秋居。这是一处地处清凉、绿树成荫的好住处,厢房并不奢华,一用摆设借以实用为主。对比清波堂的富丽堂华,显得低调而特别,雅致的不像是罗家了。

青衣婢奉茶之后,缓缓退下了。没有外人在,严谦叹口气,

“静静,你……唉,真不记得鹏程么?”

不是一面之缘,而是见过数次了,就凭徐鹏程“招蜂引蝶”的容貌,怎么可能真有女人无视他的存在?没看幼小年纪的贞儿,一见到他就紧紧巴上去了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饶是方少华早定了心,此刻也不由竖起耳朵,认真的倾听。

“谁?那个小白脸么?”静儿好生疑惑,为什么老是提到他?

“呃……”

方少华和严谦对视一眼,如此轻飘的口气,心莫名的安了。

“静儿,你跟我说句实话,是不是,真……不喜欢他?”

“我不喜欢小白脸。”

“小白脸太白,好像擦了粉。”

“擦粉的男人好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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