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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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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早晨十点多,街上的行人渐渐开始多了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句话对于雷蒙这种人来说并不适合,那个时候科西嘉的集市上虽然已经有了不少客人,但是却不算拥挤,对于他的工作实在是有些不太方便。

在街边的拐角观察了一下四周,雷蒙将戴在头上的鸭舌帽往下压了压,活动了几下手腕。手指的关节处发出几声清脆的响声,对于自己工作雷蒙从来都是相当的重视,准备活动是要做足的。这不仅仅是关系到一天的收成,而且还关系到出手的时候是否会出现危险。

扭腰,深蹲,活动脚腕。若是真的不幸被人发现,那么逃跑时候不会扭到脚踝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这个集市自己闭着眼睛也能够找到出口,但是毕竟只是十六七岁的少年而已,体力自然不能够与成年人媲美,唯一的优势便是稍显矮小的身材和瘦弱的身躯,能够更加灵活的在人群中钻进钻出。

活动了几下身体,感觉身体微微开始有些发热之后,雷蒙混入集市的人群之中,开始寻找今天的猎物。

雷蒙是费雷兹先生所豢养的众多金手指中年龄最大的一个,也是能够生存到现在仍旧没有被治安队抓到过或者是被人打断手的唯一一个。其他的和雷蒙曾经一起干活的那些孩子们,除了几个死掉的之外,大都被卖给了乞丐帮。

费雷兹先生是从来不养废物的,那些因为在行窃中被发现被打断手脚的孩子对于费雷兹先生来说,根本就和一坨狗屎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是能够养好伤,被打断的手指也永远不可能像从前那样灵活,在下次行窃的时候更加容易被人发现。万一被治安队抓住之后供出什么来,那么就更加的得不偿失,倒不如废物利用一下,卖给乞丐帮换些小钱。

雷蒙能够在费雷兹先生手下当了这么多年金手指没有被抓到,他唯一的秘诀就是谨慎。雷蒙自认为自己可不是什么传奇故事里面的神偷,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行窃过程中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比如说猎物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被不经意间多管闲事的家伙识破大喊,或者是天冷的时候手指麻木没有能够控制好都有可能被人发现。所以雷蒙在每次出手之前都会先观察清楚四周的情况,找到最好的逃跑路线,就算是动手时被人发现,也能够再最短的时间里混入人群逃离现场。

在拥挤的人群里钻来钻去,仔细的观察着每一个人。雷蒙从来不会盯着每个人的口袋,那样的话谁都知道他是个金手指,所有人都会jing惕起来,那样的话就更没有办法下手了。最好的方法是装作很自然的抬头,注意力放在每个人的脸上和衣着打扮上。作为一个猎人,明智的挑选猎物才是正确的选择。从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雷蒙大概能够判断得出每个人的身份。普通的家庭主妇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她们基本上不会带太多的钱出门。和联邦连年的战争让帝国的下层平民口袋里只剩下几块面包屑。虽然比较容易得手,但是若是被发现的话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正比。冒着被抓住的危险去偷那么几个铜子实在是不值得。富人家的采买佣人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身上一般都会有几个银币,若是身边没什么跟班的话倒是值得出手。只是今天似乎运气并不在雷蒙这一边,难得发现几个不错的对象身边都跟着四五个人,雷蒙估计是前两天出手的次数太多引起了那些人的jing惕。

趁着水果摊老板不注意,雷蒙在摊子上顺手拿了一个苹果。只是咬了一口之后却发现有些酸得离谱,便皱着眉头扔掉了。在集市上转了大半天却没有找到合适的猎物,让雷蒙有些烦躁。若是长时间在集市上转悠却什么都不买,一定会引起路边摊贩的注意。到时候要是有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找来治安队那么可没什么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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