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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与阿瓦哈酋长的会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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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空气湿度太大,才走了没几分钟的路,缺乏锻炼的现代大学生王秋,就发现自己已是汗流浃背。

——走在这片闷热潮湿的丛林里,就能体会到为什么热带雨林不适合人类居住了。

王秋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便打开军用水壶,往嘴里灌了一大口纯净水,然后如此默默地想到。

幸好,这片热带雨林并不宽广,仅仅走了不到十分钟,前面又出现了大片大片玉米地和棉花田,以及种着番茄、蚕豆、南瓜和辣椒的小块菜圃,看上去一片郁郁葱葱,长势极为喜人。

许多近乎于赤身**,只在胯下缠了一点布条的印第安农夫,在农田里汗流浃背地忙碌着。看到文德嗣等人过来,他们一个个全都忙不迭地或弯腰,或下跪,毕恭毕敬地向着这些“上等人”行礼问好。

这些洪休提兹干农夫的劳动工具很原始,没有耕畜,没有犁杖,只有最简陋的木棒和石斧——尖头的硬木棒,是用来在泥土里掘坑,播种各类作物的,而石斧则用来砍树开地,清理杂草。

总的来说,他们的劳动效率非常低下。

更糟糕的是,玉米是一种喜旱的农作物,而热带雨林中雨水充沛,把玉米种在低洼的丛林里,就必须时常排干农田中的积水,劳动量因此剧增不说,产量也不会很高。

因此,这地方的玉米产量,按现代标准来看,也是低得可怜——根据文德嗣的介绍,如果按照中国的市亩为单位来计算,这里的每亩玉米地大概能够收获玉米100公斤……而在后世,大多数的良种玉米,在化肥足够的情况下,都能够轻松达到亩产一吨以上!

虽然文德嗣已经来到这里大约20个月,但他也没有办法凭空变出大量的金属工具,来提高这些人的劳动效率。至于修筑小水坝和灌溉水渠的技术,这些印第安人早就掌握得十分熟练,根本不需要他的指点。

不过,在先前的这段时间里,他还是绞尽脑汁,为这个国度的农业技术,提供了一项重大创新。

——那就是土化肥。

正当王秋等人缓缓走过这片农田的时候,就看见几个农夫抬着一个巨大的陶缸迎面过来,旁边还有一个人手持葫芦瓢,不断地往农田里泼洒着气味刺鼻的浑浊液体。

王秋和马彤对此并没有什么反应,而蔡蓉和杨文理教授见状,却是不由得“咦”了一声。杨教授还忍不住在嘴里开始低声念叨,“……不对啊!印第安人什么时候有这种技术了?”

文德嗣在看到了之后,便颇为自得地向他们介绍说:“……呵呵,大家不必惊讶,这种土化肥的做法,是我教导他们的。在我的北方老家,由于化肥的价格太高,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村的乡亲们还在用土化肥,所以我对这方面多少有些了解。

我们老家的土化肥一共有两种。一种是土氨水,其原料是鲜牛粪、熟石膏粉,两者以十比一的比例,密封于常温之下三天,然后再兑水便可使用;另一种是土硫酸铵,由人尿、水、熟石膏以十比五比一的比例,混匀后封闭十日,就可取出使用。

因为在古代中美洲这地方,除了狗儿之外,什么牲口都没有,所以我只能试着生产后面那种土硫酸铵。嘿嘿,没想到一次就成功了!把它撒到玉米田里去之后,亩产足足提高了一半呢!”

“……呃,难怪这边的人都对你这么恭敬,原来是弄出了这么厉害的创新啊!”

马彤笑着往文德嗣的肩膀上捶了一拳,而王秋也是颇为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如果换成是他穿越过来的话,恐怕绝对搞不出这种立竿见影就能发挥作用的技术进步来。

想想看,能够让粮食亩产增加一半,在社会上最起码也该有大德鲁伊袁隆平的地位了吧!

“……不过,光是吃玉米作为主食,恐怕对身体健康还是不太好啊!我们这次给你带来了不少水稻和小麦的种子,你不妨也让人播撒下去试试看吧!”

在思索了一会儿之后,王秋又对文德嗣如此劝说道。

——玉米是美洲印第安人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之一,也是全世界除了红薯(也是印第安人的发明)之外,单位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而且,玉米的适应性很强,在干旱、贫瘠等艰苦的条件下都能生长,堪称是好种保收的铁杆庄稼,因此在全世界都种植得极为广泛。

但问题是,玉米的单位产量高,还有另外一层不太好的含义,就是营养含量不足。

今天的玉米之所以成了健康食品,是因为它能够发挥为胖大叔胖大妈们撑起肚子的效果,防止诸位胖子们营养摄入过剩。而在工业革命之前,全世界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吃不饱肚子的年代里,吃玉米的人由于饮食营养不够,体质通常就要差一些。

当然,从后世带来的高产作物种子,也不是没有问题。譬如说,它们的高产属性只能维持一代,而且这些庄稼都非常消耗地力,需要大量古代不可能生产的化肥才行……不过,在时空传送门这个巨大的金手指之下,上述这些问题暂时都根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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