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书包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书包 > 枭雄赋 > 第十三章 不惑之刃,逾矩之拳

第十三章 不惑之刃,逾矩之拳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夜幕低垂,月华如水。

人们卸下一天的疲惫,开始寻找片刻的安宁。

由地狱到天堂,有多远?

宁州市民会告诉你,只有几公里而已。

他们不是为了生活而工作,而是为了工作而生活,由公司到酒吧,只有短短几公里罢了。

宁州市民的时间观念非常强大,下班时间一到,所有的人都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之后的境遇,收拾包袱走人。不管手上的工作有多忙,不管手中的事情有多急,他们都遵循着上班游戏规则,正点下班,“加班”这个词从来不会出现在宁州市民的字典里。

灵魂需要超度,心灵需要归宿。

他们只是想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找到只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

生活无非就是跳跳舞、唱唱歌,偶尔站在战场上来耍两枪。

死人,是因为他该死了;活着的人,是因为他怕死。

所以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活着。

今夜的十里清扬热闹依旧,觥筹交错,酒绿灯红,流光溢彩。

小青今晚很开心,一路工作一路轻哼着歌,霁颜浅笑,惹得狼人们一片火辣辣的眼光。

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吹起了充满挑逗意味的口哨,起哄声如钱塘江大潮,不尽滚滚而来,她却并不介意,这群平日里在领导面前装孙子装惯了的老少爷们,花两钱来潇洒走一回,这点福利还是让他们惠泽一下,只是不时地看向那个忙碌的背影,笑容更盛,如三月樱花。

很多常客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平时对他们吝啬笑容的小妮子为何如此的意气风发。

其实,因为她用葡萄藤编织了一条精致手链,此刻正戴在萧云的左手手腕处。

这条纤细柔韧的藤是她叫父亲从安徽老家带过来的,她用葡萄酒将其煮成酒红色,然后花了整整三天时间,在葡萄藤上凿了20个小洞,用红丝线将20颗青绿的葡萄籽绑上去,送给她心仪已久的年轻人。在这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的社会,这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至于手链为什么要穿20颗葡萄籽,很简单,因为她今年正好是二十岁。

在英国古老的民间传说中,葡萄藤手链代表着一生一世套住爱人的手和心。

望着精致无比的手链,小青陶醉了,这绝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礼物。

即便是再孤傲冷漠、超世脱俗的男人,恐怕也逃不出她这个精致的圈套吧。

果不其然,萧云伊始见到小青低头含羞地递过手链时,微微一愣,只觉一股暖意缓缓流向心田。正如王昌龄的一句诗,“一片冰心在玉壶”,这条并不贵重的红线手链凝结着这个女孩的心意,他微笑地接过,戴起。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年没有过这种蔓延整个心房的感动了。

或许是太久了,所以他特别珍惜。

对这个清纯如雪的女孩,他心生爱怜,如一本新书,爱不惜手。

不过他这几天有点心神不宁,一直在思考着一件令人觉得玄之又玄的事情。

那天跳楼身亡的是谢家的长子嫡孙,谢晓峰,一个在地产界刚刚崭露头角的企业家。

白云人家的大老板跳楼自杀原本是八级地震般轰动的大事件,但已经过去三天了,竟然没有一家媒体对相关事宜进行报道,无论是电视媒体,还是平面媒体都集体哑火,甚至网络媒体也无只言片语,可谓万马齐喑。

宁州更是风平浪静,这个噩耗就像被蒸发的水分,没有掀起一丝波澜,便销声匿迹。

不可思议。

一个堂堂的世家大族怎么能忍气吞声,肯咽下这个苦果?

是出于对黑龙团的恐惧,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萧云不知道,所以他很好奇。

吕彪破天荒地出现在了酒吧里,坐在二楼的雅座,抱着其中的一个艳女郎上下求索。

那个艳女郎叫夏花,和萧云一样,也是三个月前来到十里清扬的。

模样还算漂亮,浓妆艳抹,酥胸翘臀。

此刻正倚在吕彪怀里,面容绯红,青丝微乱,娇声不断。

萧云到二楼雅座给客人送酒时,吕彪嘴角露出了一丝讥诮的微笑,眉头一挑,粗暴地吻上了夏花的性感双唇,措手不及的夏花被动地发出“嗯嗯”的声音。萧云眼神掠过吕彪的脸庞,轻轻笑了笑,知道他多半是向自己挑衅,所以并不理会,转身下楼。

萧云并不会看低夏花,虽然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追求。

这社会,男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女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萧云刚给一桌客人送完果盘,手机适时响起。

“大哥,找到那混蛋了。”张宝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在飞扬?”萧云面色不变,放下手中的托盘。

“嗯,要不要动?”

“暂时不要,等我。”

“好。”

萧云把手机放进裤袋,跟小亮说了声有事出去,便换好衣服前往飞扬酒吧与张宝汇合。这是老板谢哥的特许,萧云可以无故请假。在这点上,谢哥倒不像明太祖那个老流氓,登基不久,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诛杀功臣。

飞扬酒吧不在南湖路,而在与南湖路隔三条街道的朝阳路,宁州著名的步行街。

飞扬与十里清扬风格迥然不同,十里清扬清幽高雅,似一片青竹,飞扬则显得桀骜不驯,像初生牛犊。这里的装修新潮前卫,墙上尽是顾客们的信手涂鸦,强烈的重金属音乐让飞扬动感十足,每一个音符都震撼人心,忽明忽暗的灯光更让气氛诡秘异常。

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

他们喜欢无拘无束,个性张扬。

垮掉的一代?他们对这个骂名嗤之以鼻。不是愤怒,而是不屑。

时间将会在这里停驻,没有白日,没有黑夜,无论男女,无论老幼,在这里,都一样,都是买醉寻欢的人。荒腔走调的动感舞曲喧闹着,众多饮食男女随着这闹心斥耳的劲曲手舞足蹈,其中不乏面色红润、眼神迷离者,一看便可知是嗑了药之后的神智不清,在舞池里如同群魔乱舞。

萧云在飞扬门口见到等待已久的张宝和孔阳。

张宝一套专门定制的高价黑西服,器宇轩昂,高贵的气质一下子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孔阳则休闲装示人,双目炯炯,只是脸上的那丝帅气邪笑让他显得有些纨绔不拘。

当初萧云第一次听到孔阳的名字时,立刻联想起了《诗经?国风?豳风》的一句诗:“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我朱孔阳,为公子裳。”不曾想孔阳之名竟然真的出自于此,萧云不禁暗叹孔阳父亲的文学修养之高。

他的父亲,便是宁州市委副书记,孔南行。

萧云三人并肩走进飞扬,门口保安见三人气度不凡,一脸恭敬之意。

音乐纷扰,众生倾舞。

“他人在哪?”萧云凑到张宝的耳朵,大声吼道。

“在二楼。”张宝如法炮制,艰难地在人群中挤开条路来。

三人穿越重重人墙,几经辛苦,终于由隐藏在一角的螺旋楼梯上到二楼。

一楼龙蛇混杂,密密麻麻全是人,抬头看脸,低头看脚,污浊的烟气夹着浓郁的酒气,还有廉价的脂粉香水的味道,再加上不少男女搂在一起的暧mei轻笑,混乱不堪。一楼多是散客,点不了什么昂贵的东西,茶几上多半摆着几瓶喜力百威,顶多一瓶廉价的红酒,那赤赤的红,在醉翁不在酒意中,漫不经心地就倾洒在了雪白的桌巾上。

乱,浮躁,大杂烩,红尘俗世。

二楼则与一楼大相径庭,如果说一楼是咆哮不息的黄河,二楼便是水波不兴的漓江。一地落地白灯,明如星河,桌面的烛光点点,更显浪漫。如此美妙的氛围,与一楼反差巨大,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身,一时半会让人适应不了。

来二楼坐的客人,都是相当有背景身份的公子千金,喝的都是英国百加得朗姆酒,抽的都是古巴o雪茄,喷的都是法国esteelauder香水。他们选这儿,就是贪这够潮,够乱,够闹,尽管他们不屑掺和其中,但还是很容易被一楼那种张牙舞爪的气氛所感染,心跳不期然地加速。

盛夏的夜,本应闷热,但飞扬的空调足,凛冽的寒意止也止不住地冒了上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