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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东湖畔,垂钓忙,两对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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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山川大岳不一定因有仙而名。

宁州东边的楚河区有一座无涯山,并非无名小卒,反而名头很响,传说元末时,朱元璋与另外一个枭雄陈友谅争夺天下,大败了一场,丢盔卸甲,被追杀得狼狈不堪,有点当年曹孟德割须弃袍的影子,跑了两天两夜,都始终未能脱离险境,直到奔至无涯山,由于这里地形复杂,树木繁盛,绿海无涯,才逃过大难一场,后来才得以重整旗鼓,最终坐拥大明天下,因此,在称帝之后,朱元璋就把这块福地命名为:无涯,也预示着他希望自己的江山无涯。

在无涯山的山脚下,绿树环绕,当中有一个湖,叫东湖,很大,宽阔无边。

东湖说是说一个湖,其实是一个水库,宁州几百万人口的生命之源,弥足珍贵。

这里虽谈不上世外桃源,但远离市区,没有车马喧嚣,空气自然清新,环境也是幽静宜人,水质更是一尘不染,彷如一面大镜,倒映着蓝天白云,椰林树影,着实是避暑消遣的胜地,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里并没有像其他地区的风景名胜那样,矗立着格格不入的别墅群,这里一切都是浑然天成,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不管你是平头百姓,还是富甲一方,哪怕你是权力彪炳的高官贵人,想来这里度假,也得以天为盖地为庐。

闲暇时,不少市民会选择到东湖垂钓,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地禁止,可来者依旧络绎不绝。

今天的天气不错,天高云淡,那轮烈日尽忠职守地挂在天边,向人们宣示着夏天的特权。

湖边的一处宽阔草坪上,散落着几棵不合群的大树,枝繁叶茂,带来了一份难得的荫凉。

其中一棵树下,平摊着一张偌大的餐布,上面摆满了各种食物,牛奶,面包,饮料等等。

两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人侧坐在那儿,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姿势优雅地品尝东西,悠闲。

“苏楠,拿下萧云了没?”左边的那个女人忽然神秘兮兮地问了句,小动作甚是有趣,像是在考场作弊传纸条时的不敢声张,美丽的脸庞带着几分病态的惨白,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半边脸,将她与这个世界分隔开来,也不知道是否因为生病的缘故,这么炎热的夏天,她竟然还穿着一件长袖白衬衣,不过好在身处郊区森林,温度不高,清风送爽。

“俗气。”苏楠皱了皱俏鼻,对这个问题不屑一顾,却暗带笑意地咬了一口草莓,馥郁。

“该不会是某人向先烈们学习,为革命而勇敢献身了吧?”病态女人露出一抹狡诈坏笑。

“宋木木!”苏楠狠狠地瞪了眼那个信口开河的女人,脸颊荡漾起一片红云,美不可言。

“好,不说了。”宋木木强忍住笑意,咳嗽了几声,一本正经地拿起一颗樱桃吃了起来。

苏楠气恼,狠狠掐了一下她的腰肢,推了推鼻梁上那副遮挡她天仙容貌的古板黑框眼镜。

当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而忸怩害羞时,那就证明她已经坠入爱河,而且没有带救生圈。

宋木木是个过来人,当然深谙其中门道,只是笑着揉了揉被掐疼的部位,没有再说什么。

人,必须要学会调剂生活,就像空调自动调节风速一样,室内温度过低,就得减低风速,生活过于忙碌了,就得放慢脚步,难得的一天周末,为江山公司前期的发展壮大而日夜操劳的苏楠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除了瑜伽健身,野外踏青,返璞归真,无疑是一个减压的绝佳方法,而她今天的装束也是随心而行,简洁清纯,一件普通的白色莲花t恤,配上一条略显紧身的牛仔裤,更烘托出她的超凡脱俗。

眺望着四周的群山绿水,心情不错的她伸了一个懒腰,曲线毕露。

“木木,看你的精神状态不错,身体应该无恙了吧?”苏楠轻声问道。

“比以前好多了,至少能出来户外活动,成天窝在家里,不病也得憋出病。”宋木木笑道。

“吐故纳新,当然有益身心了,萧云给你开的药方好使吧?”苏楠捋了下被风吹乱的秀发。

“嗯,不说华佗在世,起码是名医专家。”宋木木的笑容从来没有消失过,心情的确很好。

“这个高帽戴得有点大,他算哪门子名医呀,充其量算是工多手熟而已。他自己说了,之所以这么懂药理,只是因为他小时候是个药罐子,各种千奇百怪的中草药都尝过一遍,自然无师自通了,这呀,正应了那句老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来也会偷。”苏楠掩嘴轻笑,那模样,美得真像一个妖精,勾人魂魄。

“没文化的流氓固然可怕,但没良心的女人,更可怕。”宋木木打趣道。

苏楠笑意更浓,似夜玫瑰,怒放。

此时,从远方飘来了几朵厚云,遮住了太阳的光辉,原本星光熠熠的湖面骤然黯淡无光。

“好山,好水,好地方。”宋木木感叹道,环视着东湖,惨白的脸色稍微地红润了些许。

“确实,不过只适合散心,不适合居住。”苏楠微笑道,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冰冻奶茶。

她认为,人是群居动物,总是在社会中才能生存发展,一旦打破这个常规,将一事无成。

“你真现实,不过我喜欢。”宋木木轻笑道,“此情此景,令我想起了一首歌,你猜猜?”

苏楠也不多思量,直接哼起来:“山不转那水在转,水不转那云在转,云不转那风在转。”

《山不转水转》。

宋木木愣了下,随即笑了起来,灿烂如星,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是个女人,不然还真会被这个善解人意的妖精所深深迷倒,嘴上却情不自禁地轻声跟着苏楠唱了起来,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然后弯身拿起一个柚子,用小刀将外面那层黄色柚子皮一瓣瓣剖开,她十分享受这个过程,抽丝剥茧,总是令人满足,这就是为什么侦探小说盛行的原因。

“如果拿不下,别太急,放一放,稠粥须要慢火熬。”宋木木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意思?”苏楠听得一头雾水,歌声也戛然而止了。

“我是说,萧云这座坚固堡垒。”宋木木放下小刀,掰下一瓣柚子,递给了她。

“又来。”苏楠娇羞再起,垂着头,一点点地撕开柚子肉放进嘴里,酸甜苦辣不知滋味。

“傻妹子,你不能总是逃避这个问题,男女之间这层纸不捅破,就像蛋膜护着蛋黄一样,永远有隔阂,永远无法袒露心迹结伴同行。我以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不信鬼神不信佛,认为无论什么事情要取得成功,都得靠人去努力,上天的不眷顾只不过是失败者的借口。但自从遇到子路之后,我就变了,也许爱情真的会令一个女人顿悟吧,我现在觉得,人与人之间,说起来,终究是一种缘分,有些人,即使是相对一生一世,也不会有任何感觉,有些人,也许只是看了一眼,就心甘情愿地为了对方奋不顾身,而萧云对于你,就是这种人,我相信我的直觉。”宋木木微笑道,剥好一块柚子皮,却不吃,而是放进了一个盘子中,接着又去剥第二块。

“缘分?太遥远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否命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的。”苏楠轻声叹息。

“你在害怕?”宋木木停下手中的剥皮动作,抬起眼眸,瞥了她一眼。

“没有。”苏楠摇摇头。

“自欺欺人。”宋木木又继续工作,剥得异常仔细,坚决不让一寸皮残留在果肉上。

“真没有。”苏楠打算死杠到底。

“我知道你在怕什么,你在怕,对于这样优秀的男人,无法独自享有,对吧?”宋木木笑道。

“乱说。”苏楠虽然否认了,但黯淡的眼神却无情地出卖了她,这个问题确实困扰她许久了。

对于爱情,所有女人都是孤寒财主,绝不肯向其他女人慷慨解囊的,哪怕一分一厘。

“知道为什么喜欢喝茶的,大多数是男人么?很简单,因为他们喜欢端着茶壶时的感觉――大权在握,听命于我。一个茶壶同时对着几个茶杯,选择性广,控制性强,他喜欢向哪个杯子倒茶就向哪个杯子倒,他不喜欢哪个杯子,可能那只杯子永远都是干涸的。男尊女卑,不管时代怎样发展,怎样进步,终究是不能完全改变的,这是上帝在造人时就定下的规矩,男女基因有别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苏楠,如果你不想做那只干涸的杯子,就尽早**,或者,另辟蹊径,选择另外一个茶壶。”宋木木轻声道,终于把全部的柚子都剥干净了,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盘子里,似乎在等着别人来吃。

听完这番话,苏楠呆住了,思索良久,渐渐抬头,望向湖边,神情坚毅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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