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字数:2671最新更新时间:2014-08-08 16:03:35.0]
两匹几乎一模一样的胭脂马,仿佛两道狂飙卷进土匪群中。
随即飞起两道匹练,所过之处,带起一股股的血箭,看得熊储倒抽凉气。
熊储能杀人,也敢杀人,而且杀起人来几乎不眨眼睛。
熊储看见过美女杀人,而且不止杀一个人,比如说夏芸。
但是像眼前这两位马背上的美女完全是战阵冲杀,而且出手如电,一剑刺出必杀一人的场景,熊储还是第一次看见。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这是逍遥子喝酒之后,经常念的几句诗。
以前体会不到这首诗的意境,熊储今天算是全都明白了。
因为两位美女根本不是十步杀一人,简直就是一步杀十人。
什么叫天外有天?什么叫人外有人?
能够把杀人的动作表现得如此优雅,而且杀得这么简单利索,看得熊储浑身冒冷汗。
二十四个土匪,手里都是六尺长的斩马刀。可是面对两匹胭脂马直冲过来,手提三尺宝剑的两位美女,几乎没有一个土匪使出完整的一招,就已经全部被斩于马下。
整个过程不到十个呼吸的时间,两匹胭脂马已经停在熊储身前两丈的地方。
左边一位,头上云鬓高叠,一根翠绿色玉簪斜挑,耳后两缕长发如瀑,直落腰际。上身为桃红色紧身劲装,下身外罩藏青色百褶裙,绛紫色紧口长裤,脚上一双高腰马靴。
刚才杀人最多的就是她,比夏芸厉害多了。看见熊储仿佛一根木桩站在路中间,这位姑娘顿时娇叱一声:“发生么愣,赶紧找一匹马逃命,不然就来不及了!”
“逃命?”熊储冷冷地反问了一句:“我为什么要逃命?”
啊——噗嗤!
桃红色装束的美女在说话的同时,另外一个年龄稍小,头上发式相同,上身为绛紫色短衫,下身为月华百褶裙的美女,此时已经发现了断腿的家伙。
结果这位美貌姑娘年纪不大,胆子却不小,手段也说不得。
熊储还没反应过来,人家已经策马过去,直接用马蹄把别人的脑袋给踏成了烂西瓜,哀嚎声随之断绝。
桃红色装束的美女四下看了一眼,这才轻轻喘息了一下:“我们得到消息,有人在半路上截杀一个李公子委托的人,所以才加速赶过来救援。刚才被杀的人,并不是什么土匪。现在时间紧急,没办法过多解释,你赶紧逃命去吧。”
“李公子?”熊储如坠云雾之中:“我不认识什么李公子,两位姑娘可能搞错了。”
“搞错了?”绛紫色的姑娘已经把烟云罩给牵回来了,闻声轻喝:“你腰里的宝剑就是李公子的佩剑,我们会搞错吗?这匹马不错,送给你了。”
熊储一听,心里顿时就乐了:这匹马分明就是我的,刚才已经和那个领头的土匪协商过了,还需要你来送吗?
所谓男不和女斗,风度还是要有的,尤其是在美女面前。
就算平时没风度,见到美女的时候也需要装出很有风度才对。
熊储不知道啥叫风度,而是按照自己的本心做事,因此接过马匹缰绳,然后对着两位美女略一抱拳:“多谢两位援手!”
按说有了马匹,就应该翻身上马,然后狂飙而去才对。
可是熊储竟然牵着马匹前进,而且是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向东前进。给人的感觉,那就是闲庭信步。
其实,熊储根本不会骑马,他需要找一个地方好好练习一番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