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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七月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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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七月流火

2016-01-04 作者: 失墨雁

第14章 七月流火

“哟呵!你还鲜花嘞!”黎花枪憨态可掬的拍着自己的脸蛋、表情不屑的说:“你要是鲜花,我敢对天发四,牛都不敢拉屎了。”说完便飞快的穿上一件品质不低的衣服,应该是八品质的,继续说道:“要不做我的小三?”

牧师MM气得脸都红了,跺着脚怒嚎:“滚。”

在看戏的叶传辉等人笑的蛋都碎了,要是在现实中铁定吃巴掌。

黎花枪不屑的回来,靠了一声,“尼玛,要不是队伍差个医生,我特么找你!”

“吟吟姐怎么没上线?”叶传辉问项雅。

项雅说:“吟吟姐昨天送我们回去之后,被狐朋狗友叫去喝酒了,据说喝到了黎明,早上八点还被她妈叫起来打扫卫生,一直忙到现在才睡下。”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叶传辉感叹。

项雅疑惑。

叶传辉说:“如果我有26岁高龄的女儿没嫁出去,我就把她当灰姑娘每天让她擦地板,洗烟囱,折磨到她乖乖出去找个愿意娶她的SB王子嫁了。”

项雅无语。

叶传辉说:“我以前听刘志凌说施吟吟是个有故事的人。”

项雅点头说:“是啊,吟吟姐也不是一个主动的人。”

叶传辉道:“其实主动一点挺好,以前我在一本书里看过,说在爱情的故事里一定要先追别人,因为你先追,顶多开头的时候就丢一点面子,如果你追到了,就说明你已经研究了他的爱好,迎合他的喜怒,你已经慢慢渗透他的生活,等你厌倦他的时候,他却已经离不开你。因此,在结局里,一般提出分手的,都是先追求的那一个。”

项雅说:“我不会提出分手的。”

“恩!我也不会。对了,我刚冶炼出一柄重剑,看看合适不?”叶传辉单手握着重剑七月流火,这剑好像有了灵魂,既然有种想挣脱自己的手的感觉。

叶传辉手一松开,重剑自动飞到项雅面前发出低沉的狼嚎,正如铁匠所说,叶传辉给予七月流火执念,便有了自己的灵魂,它的主人便是项雅。

血红色的外观和粗犷的剑身,让人感觉到一股厚重感,对于喜欢重剑的项雅,一眼就被七月流火的霸道吸引住了,接过重剑,爱不释手的把玩了一会儿:“重量20公斤,长110厘米,宽30厘米,好剑。”

“喜欢吗?”

“恩,很喜欢,下次重剑控制长度控制在一点二米会更好,宽可以再宽一点。阔剑是我的最爱。”项雅将七月流火背在身后,在七月流火的衬托下,看上去更加野蛮而不失美丽。

黎花枪等人一阵围观,纷纷赞叹,表示以后有材料帮他们也锻炼趁手的武器,叶传辉自然答应下来,毕竟这也可以提升铸兵术等级。

招呼兄弟姐妹们向玄武城出发,结果,传送去玄武城需要一个金币,众人一脸肉痛的表情。

叶传辉只好掏腰包,每人分一金币。

一金币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目前打个普通小怪都爆十几个铜币,这还要存着买药水,估摸着没几个人口袋里有一两金币的。要不是爆了几个BOSS和杀伐木工贼头官府赏了一笔,估摸着叶传辉也不会有多余的钱传送去玄武城。

玄武城有个传说,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盘古开天辟地那么久。

那时候盘古还躲在混沌的鸡蛋壳里,一睡就是一万八千年。

醒来之后,眼前一面模糊,大骂一句尼玛啊,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柄大斧,朝着黑暗的混沌劈出一斧,只听见鸡蛋壳破裂的声音,其中鸡蛋清上升,变成了天。蛋黄下沉,变成了地。鸡蛋壳变成了一只大乌龟,盘古觉的乌龟挺可爱,就收它作为自己的宠物,取名玄武。

天地分开后,盘古又怕它合融,头顶天,脚踏地,站在天地之中,随着它们变化而变化。

天,每天升高一丈,地,每天加厚一丈,盘古的身体也每天增长一丈。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升的极高,地变的极厚,盘古也长大了。

为了不让天地重归黑暗混沌的机会,他坚持着站在那里,做这种辛苦的工作,孤独的时候盘古跟玄武说话,但是玄武大多时间都在睡觉、冬眠,醒来的时间很短。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天和地的构造逐渐形成,盘古也不再担心它们会合在一起,但是他实在累了,也需要休息,终于,他和人类一样,倒下,死去。

玄武在沉眠中醒来,发现盘古不见了,于是心慌了。为了寻找盘古,玄武在太古大陆寻找自己的主人,它不知道自己的主人已经化作山川树木,宇宙星辰......又怎么能找到?

它在太古大陆寻找了十万年,最终精疲力竭累死在一片深林之中。

又过了几千年,世界有了鸟兽虫鱼,女娲创建了人类。人类世世代代绵延下来,并且一天比一天多,分布在这片大陆上。

有位高人游历山川,猛然发现这里灵气通透,是盘古开天之时,玄武龟壳所化,是个极好的修身养性之地,便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此地,玄武城就这样延续了下来。

“这就是玄武城的传说,玄武城的由来了!”女武神指尖轻点古卷,古卷化作金光,消失在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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