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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间那些点点滴滴的回忆,他没有忘记。甚至在他失忆了十年后,竟然都想了起来。
她肯定孟翔是爱她的,深爱她。
如果一个男人不爱你,不会因为危险降临而错失了方寸,没有变的临危不惧,而变的处处小心翼翼,才会事事弄巧成拙,伤人伤己。
她肯定孟翔深爱她,所以才会花心思,为自己一赌气的话,而充分准备了这么长时间,不透露任何口风的,向自己求婚。
太多太多的声音在她的大脑里盘旋,支配着她的语言功能。
最后,她颤抖着,拿过孟翔手里的求婚戒指,戴在自己的手上,猛力的点头:“嗯,嗯!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生几个漂亮的孩子,然后奴役你,让你做我的奴才,永世不得翻身的狗奴才。”
孟翔笑了,笑的花枝乱颤。
没有什么比心爱的女人答应自己的求婚更重要的事情了。
手的钢笔举到林雪的面前,从衣兜里拿出一份表格,说:“签字!”
那是一式两份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孟翔怕林雪答应结婚后,又后悔。所以,他随身带着。在人感动、激动的时刻,做什么,都是冲动。在冲动下完成人生大事,这才叫做有备无患。
最后一笔签完的时候,孟翔松了一口气。
张开双臂,把林雪抱在怀里:“媳妇,呵呵,老婆!我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这么叫你,不用再遭受你的白眼了。”
林雪气节,才答应求婚,就要原形毕露啦!
抬脚,尖锐的高跟鞋鞋跟,重重的一脚踩在孟翔的脚面上。
“啊——”孟翔的惨叫响彻整个操场。
林雪嘚瑟,蔑视孟翔,颐指气使:“小翔子,背哀家回宫!”
~~~全文完~~~
明天好笑的番外等着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