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逊,是你动手还是我动手?”
“上次是我动的手,这次应该你来动手了。”
“客房中的那个金发小妞不错,我们赶紧办完事过去,等到老板干了之后,我们接着上。”
“好主意!”
还真的是黑店啊,想不到东部就已经这么混乱了。
不要说这个时候的加拿大了,就算是后世,照样是地广人稀,一些地方方圆十里就一个农场或是伐木场,加上枪支泛滥成灾,他们做一些不法的勾当,也是在清理之中了。
最后一句刘振明听到姬丽有危险,不由心中一紧。
既然你们想死,我就送你们上天堂。
当一名白人拿着长刀走到刘振明跟前的时候,却发现,刘振明不知什么时候醒过来了,睁着一双冷冰冰的眼睛正看着他。
嗯!
就在他一愣之间,刘振明却忽然起身了,手中拿着的是一把步枪,步枪前面装着刺刀。
“不知死活!”刘振明冷哼一声,噗的一声,用刺刀捅进他的胸口,那是心脏的部位。
拿刀的白人几乎是连哼都来不及哼,只觉身体一阵剧痛,便失去了浑身的力气,然后软软的栽倒在地。
忽如其来的变故,让拿着手电筒的汤姆逊看花了眼睛,怎么一回事,刚才那名黄种人还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现在就杀了,杀了…
嗖!
一道闪亮的刀光从汤姆逊眼前闪过。
恐惧,害怕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他想要转身逃跑,却发现自己没有了力气,想要尖声大叫,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
然后,他感觉到自己一阵天旋地转,接着,他似乎看到了一具无头的尸体,正站在一边,这身体,怎么这么像自己的。
啪的一声,汤姆逊的脑袋滚进马厩之中,他的身体同时也是无力的向前扑倒,殷洪的鲜血马上染红了马厩的禾草。
刘振明抹了抹脸上的鲜血,跌跌撞撞的朝农场中最大的一座房子走去。
客房中,想要站起来的姬丽,忽然感觉到自己脚下乏力,连站都站不稳了,一下子软倒在地。
“难道是?”看向桌上的咖啡,姬丽心中感觉到十分的不妙,谁在咖啡中下了什么东西。
嘎吱一声,门被推开,刚见面不久的农场主不慌不忙的走了进来。
“安妮小姐,你看看你,怎么这样的不小心,要不要我扶你起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我?”姬丽虽然心中慌乱,但是还是故作镇定的与农场主交谈。
“你猜的不错,钱和你我都要。”农场主即便是说这话的时候,还是一幅彬彬有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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