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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荣秋一整天跑了三家人家,都是和叶家有交情或和他有私交,而且在重庆市有点头脸的人物。大家一开始都很客气,当叶荣秋提出希望他们能从黄三爷手里救出冯甄的事,那些人的态度就微妙了,打着太极扯开话题,叶荣秋甚至还从有的人眼里看到了对自己的嘲讽。叶荣秋其实并没有说起自己的事,可是就像黄三爷说的那样,黄三爷对叶荣秋的那点心思整个重庆有点头脸的人物都知道了。叶荣秋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他是被动的,可是事实就是作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看上了也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人们看他的眼神不再是看一位有头有脸的少爷,而是一只自甘受辱的兔子——即使他并没有。
叶荣秋憋着一肚子气拒绝了别人共进晚餐的邀请,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回家的路。这天下着小雨,他没有打伞,并且拒绝了阿飞送过来的伞,淋着雨在路上走着。重庆是个阴雨连绵的城市,却很少会下倾盆大雨,时常就像这样下点不痛不痒的绵绵细雨,正符合叶荣秋此刻阴郁的心情。
他的前半生活的太顺了,不说要什么有什么,但也是人人巴着捧着的,从未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对于自己有了过高的评价,他觉得自己是圣洁的,诞生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折磨,他应当是属于云端之上的人。但是现在,黄三爷试图把他从云端上拽下来,他却难以摆脱那只肮脏的手。
“茂实?”
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叶荣秋茫然地抬起头。他看见他前面站着一对年轻的男女,女人的手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茂实?真的是你?”那个抱小孩的女人惊喜地走上前,他身边的男人立刻跟上,手里的伞严实地照着女人和孩子,不让他们淋到一滴雨。
叶荣秋认出了那个女人。那是他大学时的同学,诗歌社的副社长李雪清。在念书的时候,叶荣秋差点就和李雪清成为一对,李雪清是为数不多的让他有过那么一点心动感觉的女人,但是因为某一回对方忘记清理牙齿上沾的菜叶就和他说笑,使他的些微好感立刻化为乌有,从此对对方不加理睬。
“好久不见了!”李雪清热情地说道。
叶荣秋勉强笑了笑:“好久不见,你最近过的好吗?”
李雪清温柔地笑道:“很好啊。”她扯了扯身边的男人:“给你介绍,这是我丈夫张伟平。”又充满怜爱地摸了摸怀中幼儿的头:“我儿子,已经两岁啦,宝宝乖,叫叔叔。”
那个小孩将小胖手伸向叶荣秋,口齿不清地叫道:“苏——苏——好。”
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叶荣秋死死盯着李雪清的牙看,她的牙干净洁白,笑容幸福甜美。没有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