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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与人为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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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知道的见了,怕是要当这祖孙两个有多深的感情。

其实,在张老安人心中,祖孙两个本来情分就不浅。嫡亲孙子自打落地就养在她身边,养了九年。要说早年又多厌恶孙氏,那张老安人如今就有多厌恶贺氏。同活着的贺氏相比,孙氏倒是生生比成了孝顺媳妇。

同沈瑾这个已经长成、面上恭顺心中自有主意的长孙相比,印象中那个性子爽直的嫡孙也就变得可爱可亲起来。

沈瑾看了地上沾了秽物的衣服,迟疑道:“现下就请瑞哥进来么?”

张老安人也看到地上的东西,老脸一红,摸了摸凌乱花白的鬓角道:“且等一等,几年没见我的乖孙儿,总要拾掇拾掇”

老太太如今疑心重,说话之间瞥了眼沈瑾,又怀疑他故意直接带沈瑞过来,就是想要看自己出丑。

她便脸上一撂,道:“莫要让瑞哥一个人等着,你也出去陪着”

沈瑾应了一声,看了地上的小婢一眼,出了里间。

沈瑞虽看着那肥猫,可也留心着上房动静,隐隐地听到了几句,见沈瑾出来,他便迎上前去。

现下虽还不到正午,可已经十分炎热。

沈瑾将沈瑞招呼到东厢门口的阴影中,方道:“安人要梳洗一二,咱们还需等一刻钟。”

沈瑞自然是无话,就见上房有婢子出来唤人端水。

过了足有两刻钟,方有个婢子出来相请。

沈瑞跟在沈瑾身边,进了上房。

沈瑞的五感本就十分敏锐,这下却是遭了大罪。刺鼻的香料味道混杂着酸臭腐烂的味道,熏得人几乎站不住。沈瑞忙屏住呼吸,望向紧闭的窗户。

沈瑾见状,低声道:“安人自卧病后,便十分畏风。”

沈瑞无法,只能“客随主便”,随着沈瑾进了里屋。

里屋空气越发浑浊,秽气逼人。

张老安人却是已经拾掇出来,头发也新梳了,身上也还了新衣裳,十分光鲜地半坐在床上,看着并无久病病人的憔悴,反而比三年前还要富态不少,只是因久不见阳光的缘故,肤色白的有些泛青。

看到沈瑞,她露出几分惊诧来,随即带了哭腔道:“瑞哥长大了,我的乖孙长大了……”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来,招呼沈瑞上前。

张老安人到底是将古稀之年,她的手上已经散满了一块块褐色老人斑。

沈瑞并没有配合着上前,而是挑起衣角,行了大礼:“见过老安人,给老安人请安。”

张老安人含泪道:“不过是等死罢了,又哪里有什么安呢?”

想到忤逆的儿子、不孝的媳妇、心口不一的长孙,还有这两年吃喝拉撒都在床上的日子,张老安人只觉得自己如泡在黄连水中,是真的伤心了。

她越想越委屈,从无声落泪,转为嚎啕大哭:“老天无眼,老天无眼,恁地磋磨我守了一辈子寡,拉扯大了一个狼心狗肺的儿子为了讨那淫妇欢喜,连亲娘都丢下不要了;千疼百宠大的孙子,又一心要当孝顺儿子,只听他老子的吩咐,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对于沈瑞进来,这还是新鲜说辞;对于沈瑾来说,张老安人这已经是老调重弹了。

自打沈举人将张老安人留在松江,让沈瑾服侍,自己带了继室通房赴任,张老安人就没少抱怨。

沈瑞并没有被张老安人的痛苦渲染,反而莫名地想到院子里那只肥猫身上。那只肥猫宁愿成了流浪猫的狼狈模样,也不肯进屋子,多半是受不了这臭气了。

怪不得沈举人放心将张老安人留在松江,张老安人既瘫在床上,如今除了嚎哭,也扑腾不起别的了。

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落到这样境地,换个人都要同情几分。

只是沈瑞却是见识过张老安人的无耻与自私,实生不出怜悯之情来。

他不过是来走个过场,又不是过来与张老安人骨肉相亲,既是见礼也见礼,安也请了,他便望了望沈瑾。

沈瑾手脚冰凉,看着哭嚎的张老安人,想要劝又不敢劝。

之前每次张老安人哭闹,沈瑾相劝时,张老安人就要连他都加倍骂到里面“小妇养的孽种”、“黑心肝的混账”、“挤走了乖嫡孙的庶孽”都会脱口而出。虽说过后张老安人都会说自己是老了糊涂了,请长孙莫要与自己计较,可一次次跟插刀似的言语,也令沈瑾心里都是窟窿。

如今有沈瑞在,沈瑾却不愿她再用言词来凌迟自己。

如今年纪越大了,他越发明白嫡庶之别的重要。

虽说他敢对自己的良心说,当年对沈瑞并未起什么坏心,可是他怕众口铄金,怕沈瑞相信那些话。

沈瑞见沈瑾没反应,拉了拉沈瑾袖子。

沈瑾这才醒过神来,茫然地看了眼沈瑞。

沈瑞低声道:“我还是走吧,惹了老人家伤怀不好……”

沈瑾眨了眨眼睛,忙点了点头,看了张老安人一眼。

张老安人正哭得来劲,眼泪鼻涕糊了一脸,一边捶着床,一边嚎哭道:“太爷走的时候我才二十五哇,二十五就守了寡……多少人劝我走一步,为了那狠心的狼崽子我都舍不得哇……”

随着沈瑾蹑手蹑脚地推出来,沈瑞忙吸了一口气。

方才在屋子里屏气,倒是憋得够呛。

一直到了前院,方听不到张老安人的嚎哭声。

沈瑾讪讪道:“老爷没带老安人去扬州,老安人心里存了怨气……老爷本是要带老安人去扬州,是大夫说老安人不宜挪动……扬州虽不算太远,可也是几百里的路,过去了又是客居,到底不比在家里便宜。”

这已经是四房家事,沈瑞无心插手,不过心里对沈瑾的同情不免又多了两

照顾病人不是一日两日的事,沈举人这渣爹却都抛给沈瑾。只图自己清净,全然不怕耽搁了沈瑾课业,这自私自利的德行,还是与当年一般无二。

虽这样想着,沈瑞面上依是不动神色,从荷包里掏出几张庄票来,递给沈瑾道:“这是昨儿从全三哥那里取的,瑾大哥先拿去花用……要是不够花销了,直接叫万宁去寻我……”

万宁是沈瑾身边得用的长随,打小跟着沈瑾的。

倒不是沈瑞大包大揽,圣父之心发作,而是这几百两银子不多,且沈瑾还得起。

不管沈举人如何厚着面皮接手了沈瑾的私产,那些产业依旧是沈瑾的。当年分遗产之事,是沈瑞亲自经历的,自然晓得那些产业都在沈瑾名下。沈举人能占的便宜,不过是每年出息。

多少族人看着,即便沈举人有心,也不敢真的大喇喇去侵占发妻嫁妆。毕竟孙氏不再是当年没有娘家依靠的孤女,有个尚书夫人为“姐姐”,还有个亲生子为二房嗣子。

莫名地,沈瑞想到沈瑾的婚事上。

这婚事未成,真是是因沈瑾的出身被嫌弃,还是因沈举人舍不得儿子的私产,才借故不给沈瑾说亲?

以沈举人爱财的德行,还真的不无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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