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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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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邺的字很好看,但是——怎么说呢,还是偏于“二王”的娇媚风韵,甚至横竖撇捺间有股子妖媚气息,可他偏偏对硬朗劲健的瘦金体爱的不行,欣赏起来如饥似渴。

林涓喜接受杀手培训时读过心理学,她就想:李邺的字虽然妖媚,也算好看,但是他不爱宣之于众,反而将赵佶的瘦金体挂得到处都是,他是偏爱这种字体吧?字如其人,按照心理分析,李邺长相艳丽,但作为一个男子,他应该希望自己是铁骨铮铮的英雄磊落形象的,所以才如此偏爱劲瘦硬朗的瘦金体,他存在一种自我厌弃的心理。

林涓喜甚是无聊,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望着石砌墙壁上粗糙的纹理发呆。

过了半晌,李邺放下了笔:“给我剃须。”

林涓喜一怔。

男人最少隔几天剃须一次,李邺当然也不例外,之前他剃须,都是由一个叫明子的小厮做的。

“明子没在吗?”林涓喜问。

“他媳妇生孩子,回家了。”

卡尔曾经训练过林涓喜剃须水平,因为他认为,这时候的男人最没有防备,而女人可以利用美色接近,从而要了他的命,那么,李邺让林涓喜给他剃须,是否意味着,他有一点信任她,或者,他想让她知道他现在信任她,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林涓喜努力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跑。

李邺坐在藤椅上,靠着椅背,林涓喜手擎剃须刀——刀片样式的,她问:“为什么不用电动的?”

“不喜欢。”简单,固执,无理,无语。

不过这也难不倒林涓喜,她开玩笑:“如果割破了怎么办?”

“我会杀了你。”李邺轻轻吐出一句话,眼神是认真的,林涓喜甚至都看到了自己出错、立刻命丧此人掌下的情景。

李邺头枕着椅背,垂着眼帘,又长又密的睫毛是两道黑亮的宽边,眼角又吊梢,显得既妩媚又凌厉,睫毛掩映中的乌黑眸子星星点点,光彩细微而刺目,逼人的凛冽。

林涓喜手微微发抖,叹了口气:“不要杀我。”

他扬扬眉毛,不解。

她轻轻地说:“你这么看着我,我迟早会割破你的。”

他了然,闭上双目。

林涓喜凑近他,睁大眼睛,开始小心、精心的剃须工作。

他袒露着脖颈,而她手中拿着锋利的刀片,这么一个不设防的姿态,让她渐渐放松下来,剃须刀下有轻微的“嚓嚓”声,本来冒出一毫米胡茬的下巴呈现淡青色,她刀片过后,一派光洁。

遥远而可怕的李邺公子,此刻,他的脸和她相距不过一尺,极近的距离,额头很好看,方正饱满,是古书上说得“螓首”;皮肤如月光般皎洁;眼睛的形状真像凤凰,长长密密的睫毛覆盖在颧骨之上;精致英挺的鼻梁,嘴唇显得有些柔软,嘴边一颗微小黑痣,略似梨漩……林涓喜恍惚,这样的一张脸,简直不似人间之物,距离越近,越是不真实,越是晃眼,他微敞的领口,隐隐露出精致锁骨,带着清香的温热气息从那里透出,淡淡萦绕于鼻端……她一阵眩晕,手上一抖,迅速将刀片远离他的下巴,他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义正言辞地说了句:“你太色了。”

这次不是诬陷了,林涓喜捏着刀片无地自容几欲割腕自杀,李邺却又闭上了眼睛。

她收敛心神,迅速给他剃完了。

李邺拿过铜镜照着,摸了摸下巴,笑着说:“挺熟练的嘛!”

林涓喜收拾剃须刀,说:“夏天给我家小狗剃毛练出来的。”

她忍不住抬眼瞅他,他回过头,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她,于是她心情大好:哈哈,谁让你老呛我,也该我呛呛你了,老虎不发猫你以为老子病威!

李邺不再看得意洋洋的林涓喜,他说了句:“无聊!”

林涓喜心想:难道你不无聊吗?说不过人了就装成熟。

可是,这种轻松愉快的相处没有持续多久,第二天晚上,就出了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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