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这项运动,它不受场地、身体高度和年龄限制,正规的比赛又充满激情,它是速度、力量、配合、技术、团队完美的集合体,同是又能满足人性崇尚征服与竞争的溻望。
所以它理所当然是成为世界上最受人们喜爱,开展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体育运动项目,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一场精彩的足球比赛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观众和数以亿计的电视观众重点观注。
当然,因为足球充满了竞争和胜负观念,在程风看来实际上这理应是属于男人的运动!
它是个人英雄主义和团队荣誉的完美结合,也是体能、技术、速度和力量的较量舞台,同时因为其团队作战的平衡性从而延伸出各种战术和配合,让一场球赛实际上已经等同于一场战争。
是的!就是战争!
既然是战争,那么当然就应该让女人走开!
“请问……你可以教我踢足球吗?”
暖暖阳光让站在绿茵场上女孩白皙脸上的红晕也看不真切,但是清爽流海下被金光印上的长长睫毛忽闪忽闪却仿佛能让少年的心也被暖阳覆盖。
“可以,你……原来你也喜欢足球啊!”
满头是汗的长发男孩有些惊惶失措的停球,竟然会百密一疏地停不住,拘谨结巴地回答着说。
这已经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女孩十二,程风十三岁!
一年之间,他们之间发生了那么多事,可是现在程风记得最清楚的还是他们初见的那一幕,也许在他心里,那时候,才是他们之间最美好的接触吧!
香雪在认识足球这项运动的同时认识了程风,或许也是如此,在她陪伴程风无数场比赛为他欢呼雀跃的日子里,程风甚至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他们慢慢长大,最后慢慢成为穿着大红衣服傻傻笑着被印上某个红本证上的那俩个人。
可是值的讽刺的是,程风因为足球而认识了香雪,却又因为足球而失去了她。
香雪也是在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个号称少年足球天才的男孩,实际上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完美,因为程风她喜欢上了足球,可是因为想让足球更美好,她当然更应该主动地从程风身边走开。
她从小就和别的女孩子不太一样,花衣服,糖果,最流行的娱乐咨讯,最前卫的新潮装扮,这些东西她都不能吸引他的目光。
她是一个很好强的女孩,也很有想法有野心的女孩。
小学的时候,她就和班上的男生打过架,初中了她硬是凭着跟程风学来的足球技术把班上那班毛头小子给镇了,枯燥乏味的数学外语很多人学不进去,可是她却始终霸占着全班前三名的位置,她从小有就有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并且会为这个目标努力奋斗直到成功。
她喜欢硬碰硬的竞争,喜欢针锋相对的辩论,喜欢体力与智力的较量,所以她爱上了足球。
战场上的血肉横飞和轰隆的炮火她并不排斥,相反,她爱上了这个表面上没有,可实际上暗地里却是硝烟弥漫的战争世界。
但是,爱上了却更加难受,汉国足球的现状连她这个小女孩也看不下去!
所以她想做点什么,最开始的时候她也想去踢球,可是踢过后不得不承认女孩子的足球根本无法找到她所要的激情,于是她竟然想要去当一个足球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