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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返回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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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历史进入一*三年的十月时,秦朗觉得他可以动身去洛杉矶了。

现在,大师勃朗宁和他的弟弟已经全面接管了大毒蛇武器公司的武器研制工作、正在开两种分别使用.357马格南和.45acp弹药的半自动手枪。而公司的销售状况也逐渐有了好转。除了邓肯,公司的推销员已经增加到了四十人,依靠他们的努力,“蟒蛇”和“水蟒”的销售范围迅从两个州扩大到了七个州。

而高尼.迪亚兹也还在不断购买Bushmaster-predator式步枪——秦朗使用了“真正”的Bushmaster-Firearms的一款产品为自己的步枪命名,并且他还计划将这变成公司的传统——墨西哥的庄园主和匪帮正在大量使用它取代老式的毛瑟m1871式步枪或下置杠杆枪机式步枪,迪亚兹每个星期都要给出三百支的订单。

因此瑞切尔开始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她订购了一批新的机器,同时招聘工人的告示也出现在了圣迭戈的报纸上。秦朗和她希望可以把工厂的生产能力扩大一倍,达到每天生产三百支手枪和一百支步枪的规模。

当然,扩大生产规模并不是几天或十几天就能完成的轻松工作,并且它也不用秦朗关心。所以,在与瑞切尔讨论了一些细节以后,十月二日,他就带着易水和十二名umbre11a公司的警卫,乘坐三辆印有umbre11a标志的黑色马车,向洛杉矶出了。

易水当然与秦朗在一辆马车里。现在他已经基本上美国化了,穿着打扮像黑帮电影里的黑手党头目,又学着牛仔的模样在腰间别着两支“水蟒”手枪,说的却是带着加利福利亚口音的美国英语……这并不是秦朗和瑞切尔希望看到的结果。

瑞切尔希望把易水培养成举止优雅的上流社会绅士,而秦朗则认为易水应该学会一口地道的伦敦腔英语,但他们两人的愿望都落空了。因为易水的英语老师是瑞切尔,而他模仿的对方却是秦朗、奥康纳和邓肯。

所以,为了这个问题,他们互相指责了对方许多次。

而易水自己却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不管怎么说,现在他和普通美国人已经没有区别了——至少他自己觉得没有什么区别。事实上,普通美国人看到他的装扮,只要大脑没有问题就一定会尽量远离他。

中国人与拿着武器的中国人是有区别的,拿着武器的中国人和看起来随时会使用武器的中国人又有很大的不同……

只是,“尽量不要使用你的武器。如果有什么问题,让警卫处理。”秦朗叮嘱到。现在他们的身份是有一份产业的商人,不是可以四处流窜的匪徒,当然就不能在洛杉矶制造流血事件。而且,既然有十二名白人警卫,为什么还要自己动手呢?

看一群白人痛打另一群白人其实是很愉快的消遣。

“我明白,秦朗。”易水先认真的点了点头,接着神色轻松的反问到:“不过,既然我们带着那么多强壮的警卫,你觉得还有谁会不识相的招惹我们?”

他们带的警卫都是从umbre11a精心挑选出来的,一半是枪法出众的快枪手,另一半是肌肉达、体格强壮的大汉,其中还有两个的块头看起来几乎与“巨石”强森相差无几。在这些警卫面前,任何人想闹事都得先考虑一下自己的能力。

只是秦朗的想法与易水完全不同。

“不是别人招惹我们,是我们招惹别人。”他微笑着,“还记得杰克逊四兄弟吗?已经几个月没有见面了,难道你就不想与他们打个招呼?”

“不想。”易水的回答让他大失所望。“他们又没有犯下什么严重的罪行,而且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早已经宽恕了他们。而且我相信,不仅仅是我,上帝也已经宽恕了他们的罪行……”

这就是秦朗对瑞切尔另一个相当不满的地方:她竟然给易水找了一个老不死的神父当家庭教师!那个该死的老家伙除了教授他基督教的教义,而且还整天都在鼓动他入教。如果不是易水意志坚定,坚决不加入“洋教”,可能他现在就已经是天主教徒了。

不过就算如此,现在他也时常会把“上帝”或“主”挂在嘴边。对于此,秦朗感到相当郁闷。他一向觉得,如果要入教,无论新教还是天主教都不是好的选择,是男人就应该加入摩门教——当然,他自己绝对不会加入摩门教。

虽然在大学毕业前有一段时间曾经恶搞性的宣布自己信奉“飞行面条怪物”,但事实上秦朗信奉的是更加真实可靠的“曼尼”大神,而不是谁也没见过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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