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的头很痛,而且有一种昏昏沉沉的感觉,就好像被人用大棒砸过。但这只是因为他喝得太多了——昨天晚上,他和凯利.约翰逊,还有一大群洛杉矶警察,在酒吧里喝了大半夜酒,直到凌晨才返回酒店。根据一些不太清晰的记忆片断,他觉得自己似乎喝掉了整整一瓶威士忌。
这是很久都没有过的事情。秦朗几乎不喝酒,即使偶尔喝酒,也喝得很少。他上一次喝光一瓶酒还是大学毕业时的事情;而从他出生直到目前为止,类似这样的记录也仅仅只有三次。所以,必须承认,他昨天夜里喝得实在太多了一些。
他不喜欢这样;他不喜欢喝酒,更讨厌喝醉。
其实以前他并不是这样。秦朗两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喝酒了……实际上最开始还不能算“喝”,是他祖父每次喝酒的时候,都会用筷子沾一点滴到他的嘴里,后来才慢慢展到用小杯子喝酒。
不过情况后来生了变化。他读小学时曾经亲身经历了一次由于酒后驾驶导致的严重车祸,还有一个关系很好的表兄死于饮酒过量。这些事情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些阴影,从本能上,他很排斥酒精。
如果不是为了与凯利.约翰逊和他的部下们建立起一种比较亲密的联系,他绝对不会像昨天夜里那样表现。尽管这样的牺牲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很值得,但秦朗却不想再有第二次。
“下一次,这种事情由让易水负责。”根据他昨天晚上的表现,秦朗认为,易水除了在射击方面有很高的天赋,喝酒的能力也很强——也许是在四川的时候喝了太多五粮液[注]的缘故……
“秦朗,你已经醒了?”他刚刚想到他,易水就走进了房间。
朗点了点头,“现在几点?”
“十二点。正好赶上吃午饭。”
“看起来我睡得太久了……见鬼!”真是太糟糕了。他的头仍然很痛,而且依然有昏昏沉沉的感觉。不过秦朗还是坐了起来,然后他注意到一个问题。“易水,房间的门到哪里去了?”房门已经不见了,而且他也想起,易水进来的时候并没有敲门。
呃……这是怎么回事?
“你不记得了?”易水盯着秦朗的脸看了一会儿。在意识到他确实不记得昨天晚上的事情之后,他解释到:“昨天晚上你回来的时候把门踢倒了。”
“什么?”
“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你找不到钥匙,于是就一脚踢到门上,”易水做了一个踢门的动作,“然后整扇门就‘轰’的一下倒了下去。”他摇了摇头,“我刚才已经和老板谈过赔偿的事情了。”
“是这样?”秦朗想了想,“看起来我昨天晚上实在喝得太多了。”
“也许。”
秦朗奇怪的看着易水。“‘也许’是什么意思?”
“‘也许’的意思就是,我不认为你昨天真的喝醉了,秦朗。”易水解释到,“至少在你上床睡觉前,你一直都很清醒,甚至可能比上次抢劫麦克布莱德小姐家的珠宝店时还要清醒一些。”
“你在开玩笑。”没有任何人、尤其是一个几乎不喝酒的人会在喝掉一瓶威士忌后还能比进行抢劫案更清醒,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存在。秦朗可以肯定。
但易水比他更加肯定。“你觉得我像是开玩笑吗?而且还有很多人可以为我作证,公司的警卫、和我们一起喝酒的警察,还有酒吧和旅馆的老板。”
“是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既然已经有一件更加荒谬的事情生在他身上,那还有什么事情不可能生?因此秦朗很快接受了自己“很清醒的回到旅馆并把房门踢掉了”这样一个无论怎么看怪异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