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人抓了说给钱换命,人家不要,人又不傻,杀了人钱一样是他们的,最后他被人把戴金戒指的手指割了,一颗子弹从嘴里进去,脑袋后边出来,挂在了绞刑架上,死了。杀人的还去酒吧喝酒庆祝,互相炫耀杀了几个人,嗯,这些你去酒吧问问,掏点钱就能问出来。”
正在苦中调侃的他被张开达一瞪却又老实了,“总之,等到姗姗来迟的洛杉矶法官,詹姆斯·伯恩斯带了二十五人去制止的时候,华人已经死了十八个,里边还有个半大的娃娃,才十二岁。”
在场众人除了听不懂的其他人里面色铁青,舍松苍白了脸,眼中透着惶恐,杨彦昌问道:“杀人的后来怎么样了?”他的心里默默的祈祷千万不要告诉我那个答案。
可是,事实不会因为他的祷告而改变。
“哼?后果?屁事没有!因为骚乱范围太大,以致没人受到惩罚,甚至连谴责都做不到。参与者一共有五百多人,其中有女人还有孩子,而当时洛杉矶人口总数才五千多,凶杀案发生率创全美之最,法官在宣判时能对证人开火,警察则在街上拔枪互射!这种地方,这种情况下到底怎么判?最后只有0名被告一度因童医生之死被起诉,其中名被认定犯有杀人罪。不过,加州高等法院最后翻案了,嫌犯被悉数释放。没有复审,再没有其他人因罪行而被控告。”
张开达全身都在发抖,咬着嘴唇,“那和这次的事情有什么关联?”
方三才的扯了扯嘴角,好似在哭,“因为这次挑事的人里,我们抓住的就有个当年的凶手!”
“就是他和其他人一起策划了圣诞节夜晚的火灾,他们把这称为‘篝火晚会’,这天晚上洋人玩得本来就疯,他们直到夜间才下手,用石油,从我们这买的石油,点燃了整个唐人街,派人堵住了其中一条巷口,几乎是出来一个就拿枪打一个,最后逃命的人太多他们才顾不过来的,但就前边十多分钟就死了三十多个人,伤了二十多个!幸好还有其他出口,也幸好我们当初建立的训练营离那不远,要非如此还不知得死多少!”
杨彦昌握紧了拳头,手背上青筋分明,“那个人现在在哪?”声音好似从地狱中传出,杀意毫不遮掩。
“警察局。”赵有福抢先答道,他揉着自己的头发,痛苦的说道:“火灾发生不久就有个警察到了那儿,当然,我们怀疑就那个警察是知情的,也是纵容的,兄弟们抓住了四五个人,其中就有那个人,不过之后警察立即要我们交出凶手,当时已经有太多的围观者,而且还要救火,我们没办法,没办法啊…”
随着他好似呻吟一样的呢喃,房间里人们的心中一片悲凉,愤怒。
“血债,血偿!”
杨彦昌红着眼咬出四个字来。
ps:一说4人遇害,不过在70年洛杉矶人口统计中,华人总数才一百七十二个,死亡率超过一半,幸存者早都跑了,后来自然不会有洛杉矶唐人街,所以在这里我取了官方数字,当然,我也深信,这个数字被加了水分。
关于华人帮派斗争问题,后文自有赘述,会引发支线情节,大家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