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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万里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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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上,音无一身宽大的黑装,头戴黑色斗笠,整个人都被包裹在了一身漆黑中,二十年如一日的行走在阴影下,昔日的人蛮部明珠现已蒙尘,在无数人心中有了瑕疵。

这是个可怜的女人,因为未婚先育,这些年来不知遭了多少耻笑,但她依旧将贝儿抚养成人,可谓含辛茹苦,此刻音无默默的搀扶着乌锌,眺望远方,心中想她七年未见的女儿。

北岭中的狂风无处不在,冷冽如刀,刮在人脸上阵阵生疼,音无一身黑装簌簌作响,低头对陷入回忆的乌锌轻声道:“蛮主,气候冷了,回殿吧。”

乌锌是真的老了,七年的时间令乌锌更爱回忆往昔,一身暮气比以往也浓了数番,老目中的浑浊将双瞳搅乱,精神大不如从前。

乌锌抬头深深的看了一眼天罡方向,随后在音无的搀扶下,向城墙下方走去,步伐很慢很乱,一道沙哑的声音被狂风所携,游荡于天地间:“老了不中用了”

“聿聿....”约莫一炷香后,城下一辆九层车辇向城中心驶去,这车辇与赢的座驾一般无二,九匹四级疾风马神骏异常,马蹄连迈,沉稳而又快速,赶车的马夫竟是李斯蒙恬二人,显然,这车辇内正是乌锌。

“轰隆隆...”车辇一路所过,无数蛮民自动让到一旁,目含恭敬向车辇望去,七年间李斯比以往更加丰神俊朗,一举一动间,没有文人的书卷气,而是一种自信,滔天自信,而蒙恬一张脸粗狂无比,犹如一尊人形凶兽,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听说少蛮主已经将天罡平了,再过个几天就回来了。”

“是啊,蛮主最近也常常往城头跑,应该要回来了,七年不见我大哥,我都忘记他长啥样了,那会我还小呢。”

“呵呵,那就先恭喜了,听说这次收获巨大,各种凶兽的尸体跟小山似的呢,元石都是数以十万的论,难不保你能成为你家第二个三变强者!”

....

诸如此类的话在众蛮民窃窃私语中流走四方,家中若有参与了天罡之战的汉子,都会得到四方近邻的羡慕夸赞,但也仅是羡慕,蛮民性格淳朴,不会有一人去嫉妒,毕竟参与蛮军需要的首先便是二变实力,而一些实力已到二变,却不相信赢能踏平天罡的蛮民,现在悔的肠子都青了。

七年来,蛮军入天罡后的消息隔三差五就能传回来,一份份显眼的战绩,令人蛮部落四千万蛮民心血澎湃,对部落的前景充满了信心,对他们的少蛮主更是崇敬至极。

在近七年内出生的娃蛋儿都以赢为目标,不期望超越,只希望紧紧跟随,创一番大事业,每日天还未亮,就会有很多虎头虎脑的小不点起来晨练,喝哈之声传向四方,拳脚出击时,带动呼呼风声,不用想也知道,这些小不点定是吃了天罡捎回的凶兽肉,从小便力大无穷。

此刻的人蛮部就如一轮藏在夜幕下的初阳,只待夜幕消散,日出东方!

“轰隆隆...”阿房宫东城门向四方大开,九层车辇疾驰而入后,数百名披甲挂剑的黑甲大汉从城内涌出,大喝中将城门寸寸关闭,咸阳城是人蛮部的权力中心,而阿房宫是人蛮部落所有人心中的信仰,至高无上,这些都是李斯蒙恬七年中灌输的。

“唳!!”一声嘹亮的鹰啼划破天际,回响于咸阳上方,啼鸣此起彼伏,穿金裂石,好似在传达什么讯息,而刚将乌锌送回蛮主殿的李斯蒙恬,目中有兴奋闪过,嘴角皆勾起了笑,一道自信无比,一道粗狂万分。

“少蛮主三日后归来,明日黎明破晓时,四千万蛮民人尽皆知。”蒙恬与李斯脚步不停,向外殿走去,口中却说出了这样一段话,仿若是在与空气交谈。

话音刚落,二人后方有黑影闪现,这黑影毫不显眼,紧贴地面,就像是一道影子,常人就算一跨而过也不会有任何觉察。

“遵令”黑影闪现后,恭敬的声音亦不知从何传出,没过多久这黑影也消失不见,这一切看起来诡异的紧。

翌日凌晨,天还未亮,荒山山脚,六万蛮军连夜赶路下,终于将归途的最后一座山翻过,这座怨气冲天的山也似为蛮军送行,山体的怨气比以往少了许多,根根木樽上隐见嫩绿的枝叶,一点生机悄然滋生,不过被蚀人双目的黑暗所掩盖。

“轰隆隆...”离家更近了,这凯旋而归的军队步伐加快,归心似箭,高空百丈处,秃鹰背上的一万壮实大汉光着膀子,冲后方天罡连连挥挥手,拜别埋葬在那里的袍泽,逝者已逝,他们将完成先逝者的心愿,‘强盛人蛮部’!

九层车辇,第九层,众将领尽皆散去,仍留在这里的除却赢与贝儿外,还有三个大灯泡,胡汉三,苍井喷,苍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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