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连进一副踌躇的纠结模样,林宇突然想起来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光芒万丈,请记得我最初的平凡模样。
此时的连进,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皮肤黝黑,看起来很强壮,一张看起来比较普通的方脸,在普通中学生眼看算是很可怕的。但在某些大小人物面前,只能算是一个普通到不入流的货色。没有内涵,更没有威势可言。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如果不是确信自己的记忆里,有一个非常出名的连进,林宇绝对不会相信,面前这个非常平凡的混混,具备土鸡变凤凰的内在潜质。
因为连进如此,所以在曰后的行事中,林宇从来不做以貌取人的短目之事。
“相信连进上一世的成功,和饱受刺激有很大关系。狼之所以比狗厉害,就是因为狼身怀野姓。此刻的连进之所以平凡,可能是因为没有身怀戾气。”林宇暗暗想道。然后再次阴冷的开口:“如果十秒钟之后,你不把她抱走。我立马当着所有人的面,临幸她。”
“你敢!”虽然对于林宇的激将法心知肚明,但一提到自己心爱的叶若水,连进还是忍不住动怒。
但林宇的狠戾他心中有数,所以不做停留,直接跑到叶若水身边,将其横着抱了起来,冲向酒吧后台属于自己的休息室。
直到这一刻,叶若水脑袋里的一丝清明才彻底泯灭,放心的闭上了双眸。
如果我沉眠,请让我安静的躺在情人怀中。
眼前发生的一切,让林宇想到了某名著中的这句话。
但他清楚,现在还不能掉以轻心,这里的收尾工作还是个难题,沉默了大概三分钟,林宇放下举得发酸的胳膊,朝胡斌说道:“胡斌,你先跟我走。”
然后就率先朝走廊的方向缓步走去,步伐不急不徐,让人看不出其心中所想。
虽然有些错愕,但胡斌还是在林宇的召唤下,在后面缓步跟上。原本像周渝民一样留着满头飘逸长发的他,此刻看起来非常狼狈,头破血流,衣衫尽湿。
推开走廊门之后,原本镇定的林宇,却突然愣住了。
原来胡荣强正叉腰站在这里,很显然,对于酒吧大厅里发生的事,他是观察已久。
此刻他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一丝笑容,绝对不是往曰那副笑面虎的模样。浑浊但深邃的眼眸,让人看不出其心中所想。
见他这般模样,林宇耸了耸肩,直接将手枪交了出去,无奈的说道:“胡伯伯,这一次是小侄骗了您。要杀要剐,或者是丢进监狱,悉听尊便吧。”
“爸,这一次林宇确实是过分了。”胡斌见手枪已经到了自己父亲的手里,胆子也大了几分。
但胡荣强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表情凝固的观望着林宇和胡斌的各自反应,试图看穿两个少年人的心中所想。
一般刑警的眼睛都特别厉害,胡荣强的眼神如鹰般锐利,林宇和胡斌面临的心里压力之大,是可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