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城里的街道变得冷冷清清的,几个年轻人从法国餐馆走出来,红着脸喝醉了。
“巴克,诶,巴克,十二月眼看就要到了,他们中学生不是要搞什么赛马比赛吗?来到殖民地,想骑骑马真是难啊,满街到处都是高棉贱种看着就烦,你去跟你父亲说说呗,叫商会把跑马场包下个十天半月的,让我们兄弟几个过过瘾。”
“那也得等明年,从圣诞到新年,跑马场都不可能有位置。”叫巴克的年轻男孩有一张马脸,五官勉强端正,算不上顺眼,他身上披了一件毛绒斗篷,衣服裤子的质地比身边的同伴们要好得多。这还是一个以貌取人的时代,穿衣的质量和姓氏一样直接决定这个人的社会地位。
“笨蛋,直接让巴克带我们进跑马场不就完了么,他是会长的儿子,谁敢没眼色。”
类似的话,巴克已经听过无数次了,黑暗下谁也看不到他自嘲的脸。他的身份说起来多好听,法商会会长之子,还是唯一的儿子,是不是该有无上的尊贵?可是那还有一个永远脱不掉的后缀,私生子。他的母亲是巴黎默默无闻的女佣,比不上那位莫博森夫人,莫博森夫人出了名的善妒恶毒,他父亲可以有数不清的情妇,在外头却只有他一个孩子,大概他母亲连入莫博森夫人眼睛的资格都没有罢。
在家巴克要看莫博森夫人和自己同父异母妹妹的眼色,在商会随便一个大商人都能歧视他。每天只有这个时候,和这群小商户的儿子在一起,听他们阿谀奉承自己才能心里好过一些。
“你家的马车呢还没来?”巴克的一个同伴四处张望,“那我们陪你在这里等等吧。”
瞧吧,连家里的车夫都敢欺到他头上,“不用了,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快回去吧,我自己再到餐馆里坐坐喝一杯。”
既然巴克这么说,其他人也不讲客气,与他道完别就各自回家了。巴克在门口等了一刻多钟,没等来家里的马车,干脆步行回去。
天一黑,街上的白人店铺为防止被抢劫大多关门打烊,路两边都是紧闭大门,有些店铺前头还留了一盏小油灯幽幽的照着。白日繁华的地方显得有些萧条,整条街只有巴克一个人。巴克不由拉紧斗篷,没有了太阳,乍起的风灌进他的衣领里还是有点凉的。
路过一个巷子口,有人在剧烈的咳嗽,吓了巴克一跳,他晦气的捂住口鼻,这些流浪的高棉乞丐真讨嫌,为什么军警不把他们驱逐出白人区。
巴克脚步匆匆继续往前走,还没走两步,一只手突然拉住他的后衣领,猛的把他拖进那条深黑的箱子。
巴克当然拼命挣扎,但他的双手又被另一个人束缚住,他的嘴巴也被堵上了,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听着,不准叫喊,”说罢,那人直接给了巴克肚子一拳头,打得他口吐酸水。
“救,”巴克刚要求救,身后的人扯住他的头发,把他的脑袋狠狠的往墙上撞去。
“不是说了不准叫么,你再敢叫一声,我让你死。”
另一个人压低声音说,“行了行了,你现在打死他,我们可什么都问不出来了,别再耽误时间。”
巴克听着两个人的声音,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可他的脑子此刻完全被惊怕所占据,没工夫思考。他努力抬头想看清楚这两人的模样,他们居然都戴着黑色的口罩和帽子,只留下一双眼睛,箱子里太黑了,那眼睛是黑沉沉,一丝光亮也没有。
一人拽着巴克的领子,让他的脸朝上,对着一面墙。
“你的家人很擅长毒药?”
冷不丁的问题让巴克愣了愣,他原以为这两个人是他父亲的仇家要绑架他。莫作为殖民地法国商业联合会的领头,莫博森树敌太多太多。每天他出门身边的保镖并不比米歇尔少。
这时巴克的脑子转得很快,“什么毒药?我不明白,我从未听说过。”
一阵闷声,巴克被人用木管劈打后背。
其实巴克说的是实话,但普尔曼和路易斯都不相信。普尔曼掐住巴克的后颈。
“别嘴硬,说谎死的最快。”普尔曼平时说话语气就是不阴不阳的,此刻真威胁起人来,倒有几分渗人。
他加重力道,勒得巴克喘不过气来,巴克惶恐而害怕,双腿发软,“我,我,真的不知道你说的毒药,我来印度支那连半年都不到,父亲什么都不愿告诉我,”随着巴克的讲述,普尔曼才慢慢松开手。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