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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锦书不系系征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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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京城厚重的城门缓缓开启,一队征人银袍素铠,从门内缓缓走出。为首的将官仪容俊朗,面如冠玉,唇若涂朱,尽管那沉重的头盔遮住了他的额头与一双眉毛,但仍不难看出那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京城少女们的欢呼声在城门外都可以听见,竟然有一种追星族般排山倒海的气势,起码给这支即将出征的部队增添了几分生气。

整个京城,只有一个人能引起这么多花季少女同时发生青春的骚动,那人便是范府的二少公子范轻骨。纵是赝品,但在检验技术还不是十分发达的大唐,起到的作用与真品是一般无二的。

李乾刚早早的就在城外等候,一国之君率领群臣静静的站在那里,肃穆而又庄严,与其说是为壮士践行,更像是在为大唐的儿郎们默哀。更为荒谬的是,就在几天前,那位奉旨出征的将军方在万众瞩目的赛诗会上写了一句“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虽然这句诗不是她亲笔所写,但绝大部分人并不知情。

那句诗的真正作者,此刻也骑着马悠哉悠哉的行进在队伍中,一身文官的打扮,峨冠博带,羽扇轻摇……秦小虎本来想像诸葛丞相一般坐个四轮车的,但军中的工匠审美观实在太差,做出来的样品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和轮椅一个模样。大军出发在即,秦公子为了大唐的江山社稷,也只能牺牲自己的形象改成骑马了。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但我也要白马。

范轻眉行到离皇帝一箭之地的时候,轻盈的翻身下马,后面的属下也纷纷跳下马来将马匹交给身边的从人,然后跟着新科驸马走上前去……范轻眉英姿飒爽的一拱手,“陛下,恕末将甲胄在身,不能行大礼。”

“无妨,无妨。”李乾刚笑吟吟的亲手斟了一碗酒双手递上前去,“范少将军,朕在这里为你壮行,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谢陛下。”

李乾刚一挥手,身后的一干文武大臣一起端着酒碗走将上来,递到了即将出征的将官们手中。葛琏慷慨激昂的说:“老夫年纪大了,不能与你们一同上阵杀敌,憾甚憾甚。望列位勇往直前,也替老夫多杀些贼人,弥补我平生之憾。”

范惟亮清了清嗓子,面对一列列的士兵,他的身材陡然间竟显得高大起来,就在那一瞬间这个朝堂上从来不肯多说一句话的老人竟是变成了叱咤疆场披荆斩棘战无不胜的将军。“儿郎们,勇士们,你们是老夫的骄傲,是陛下的骄傲,是大唐的骄傲。此去避免不了要流血、要送命,但同样有名垂青史、拜将封侯的机会!现在,这个机会就在你们的眼前,是好汉的就拿起你手中的武器,为帝国建功立业,开疆拓土!”

这一席话说得众将士热血澎湃,压抑不住的兴奋在面上一览无余。李乾刚见状很是高兴,高高举起手中的酒碗大喊:“勇士们,让我们满饮此酒,朕期望你们早日凯旋。干!”

“干!”三军将士齐声呐喊,声震云霄。豪情干云的喝干碗中的酒后,几万个粗瓷大碗被一起摔在地上。范轻眉团团行了一圈礼,再不多话,上马执鞭而去,当真是英雄少年,怒马鲜枪……

尘烟逐渐消散,空旷的原野上,大唐的君臣默默的伫立着,目光投向那多事的北方,里面夹杂着希望和忧虑……良久,李乾刚方才摇着头叹了口气,“各位卿家,我们回城吧。”

“是,陛下。”一干文武有气无力的回答着,他们都清楚,这是大唐最后能够动用的机动部队,换句话说,也就是大唐最后的希望。朝中并没有值得信任的元老宿将,因此,只能由后起之秀准驸马范轻骨担任主帅,或能一鸣惊人……

……

……

这支承载了太多希冀与梦想的部队,现在正前进在大唐北方广袤的原野上,旌旗猎猎,戈戟森森。

队伍的组成以大唐最精锐的战力——御林军为主,但御林军虽然装备精良而且单兵作战能力极强,不过因为以前都是负责皇宫内的治安,所以应变能力和临敌经验都很差。更重要的是,因为其肩负任务的特殊性,所以御林军并没有一员主将而是直接由皇帝指挥,现在跟在范轻眉身边的是两名副将,一名呼烈,一名阎卓。这二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忠诚。

对于御林军的将领来说,能力还在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忠诚。毕竟御林军在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摆设,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就像看家护院假如用两条狼狗的话,偶尔还能咬跑个毛贼一样,要是用上两头猛虎并且宣传做得到位,估计十年八年也遇不到一个小偷。而呼烈和阎卓都是军中低级将领的遗腹子,从小便由皇室抚养长大,其忠诚度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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