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是凯利.约翰逊警长除了警察局以外最喜欢的地方,每天下班以后他都会随便挑选一家酒吧,在那里喝酒直到半夜。这是把老婆和孩子全部丢在遥远的小石城的好处——只要记得按时向家里寄钱,自己想怎么生活,那就怎么生活,没有任何约束。
而且,待在酒吧里也让约翰逊感到满足。老板和顾客都知道他是谁,很多人对他充满畏惧。每一次,这些家伙要么躲得远远的、甚至不敢看他一眼,要么就带着一脸讨好的笑容巴结他、悄悄的贿赂他。约翰逊喜欢这些事情,这会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重要的、有权力的大人物。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大人物,从小就是如此。
“嘿,凯利.约翰逊,你一定会成为全洛杉矶最有权势的人,愿望总有一天会实现。”他对自己这么说——他总是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一口喝掉了杯子里的威士忌。
“再来一杯,哈里。顺便再给我来一份玉米卷饼。”约翰逊对老板打了一个响指。这是在酒吧里待着的第三个好处,可以顺便把晚餐也一起解决掉,而且没有洗碗的麻烦。
“好的,警长。”老板给他倒了酒,接着就准备到厨房去给他做晚餐。但就在他转身的时候,酒吧的门口传来一声含混不清的声音。
“我不喜欢你。”
约翰逊立刻笑了。即使没有回头,他也知道是出声音的家伙是谁。西蒙.佩吉,一个该死的混蛋、警察局里的常客。每天晚上,他都会与他的难兄难弟尼克.弗罗斯特在酒吧里喝得烂醉,然后在城里四处惹是生非。任何人被他们缠上都很麻烦。
不过他还不准备干预他们。先,这两个家伙经常请他喝酒,其次,他们不是还没有制造事端么?
但接下来,警长脸上的微笑消失了。
“对此我很遗憾。”这个一本正经而又略带调侃和嘲弄的声音他曾经听到过一次。他还记得他,上次用六百美元假钞贿赂他的那个中国人。
这个骗子,他竟然还有胆量返回洛杉矶!怒气冲冲的凯利.约翰逊抓住新配备的“蟒蛇”手枪的握把,同时开始快的转身。他要让那个混蛋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究竟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
但警长刚刚转过身就愣住了。他看到了面带微笑的秦朗,还有站在他身边的易水——当然,他有点认不出他了——以及站在他们身后的、面无表情的、穿着黑色套装的六个魁梧的保镖。
这些人很不好惹!约翰逊立刻做出判断,而西蒙.佩吉的难兄难弟尼克.弗罗斯特却还在不知死活的向上凑。
“我也不喜欢你。”他像一个傻瓜那样笑着。
“我说过了,对此我很遗憾。”秦朗显得有点漫不经心。他的目光根本就没有在眼前的两个蠢货身上,而是一直在酒吧里搜寻他的目标。当然,没有浪费多少时间,他看到了还在愣的凯利.约翰逊。
他脸上的微笑变得更明显了。
他的态度让西蒙.佩吉感到非常恼怒,但他也许只是喝得太多了,总之,他从衣兜里摸出一把匕,在秦朗面前摇晃着。“黄种小子,你最好当心一点,我们都不是好惹的。”他指了指他烂醉的同伴,“你最好立刻从我们眼前消失,否则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了。”
秦朗盯着他手里的匕看了一会儿。“我的上帝,难道这里不是美国吗?”他故作惊慌的叫起来,调侃的语气配合他脸上的微笑,让场面显得异常的滑稽。不过,在别人想清楚他的意思究竟是什么之前,他已经提前揭示了答案。“竟然还有人用匕威胁别人,真是非常可笑。”